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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五次会议第2021009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1-26 10:53:4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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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卫健案函〔2021〕29号

李小媚,李可红,廖进富,杨友平,曾锡山,刘路红,谢科卡,曾惠华委员:

各位代表在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传染疾病防控能力的系列提案》(第20210091号)收悉。首先,对各位代表高度关注和支持我市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工作,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表示衷心地感谢!下面,就该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自1989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重点围绕健全体系、完善应急机制、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强化培训演练、提升防控救治能力、广泛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几年,我市传染病防治主要工作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政府责任

市政府于2017年5月成立了“河源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卫生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市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局等31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2021年8月调整成立了“河源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兼任,常务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调卫生健康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发改委等46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及时成立了河源市防控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总指挥和常务副总指挥,办公室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主任。

二、全力推进公共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不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2020年,针对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将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纳入了市重点建设项目。

(一)全力推进公共卫生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市疾控中心迁址新建项目。目前已完成选址(江东新区临江镇桂林村内,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和设计,完成了项目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实验室设计咨询服务、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招标,前期经费440万已到位,其它工作正有序推进。二加快推进源城区疾控中心新建项目。目前已完成了选址并通过了市规委会同意,开始动工建设。三提升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粤卫〔2020〕9号)要求,增加投入购置相关仪器设备,提升疫情监测能力,目前全市6家疾控中心均核酸检测能力均达到了省的要求。源城区疾控中心除实验室检测工作外,疾病防控、流调溯源、卫生应急处置等工作已正常开展,且取得了明显进步。

(二)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选址(江东新区临江镇桂林村内,占地面积约2.8117万平方米,总建设面积4.7万平方米,总投资50122.33万元,项目建设期拟为4年)、委托代建、委托环评、项目工程勘察招标、第三次图纸设计优化调整等工作,其它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全力推进市人民医院三期工程(综合大楼)项目建设。已完成立项(占地面积15000 ㎡,主楼总建筑面积75200 ㎡(含地下室面积),已到位前期经费210万,其它工作正有序推进。三是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市人民医院按照“平疫结合、快速转换”原则,增设105张可转换传染病床与48张ICU病床,配备专用的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等必要床旁仪器设备,提升集中救治能力。四全面提升县区级医院救治能力。各县区人民医院严格按要求建设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ICU),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发挥县区级医院龙头作用。东源县、紫金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已投入使用,和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进行改造和加建综合保障楼,龙川县人民医院、连平县人民医院在新院区建设感染楼,即将投入使用,源城区人民医院加建的感染楼主体已完工。五是规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采取网格化方式规划发热门诊区域设置,确保各县区均有发热门诊,各镇(街)均有发热诊室。全市现有合格的发热门诊10个,在建3个,合格发热诊室107个,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避免患者跨区就诊。六是做好了新冠肺炎聚集性或暴发性疫情的应急医疗救治准备工作。按照“四集中”原则,确定定点收治医院,目前,河源市定点医院共11家,其中省级定点医院1家,床位数1296张,ICU床位18张;市级定点医院6家,床位总数2722张,ICU床位46张;市级后备定点医院4家,床位数800张,ICU床位10张。定点收治医院制定了48小时内整个医院和病区清空方案,同时还制定了河源市体育馆改建方舱医院方案,可以三天内完成改建任务,以应对发生聚集性疫情时所需。

(三)进一步强化基层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一是设立了村(居)委公共卫生委员会。2021年6月19日下发了关于在村(居)委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明确了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目前全市有1226个村(居)委会设立了公共卫生委员会。二是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强化村(社区)健康教育,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疫源地消杀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三是建立了市、县区、专业机构、企业、家庭5级储备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最低储备参考目录的通知》要求储备了相应的物资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四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演练。今年市卫健局举办了全市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暨重点传染病防控技术培训、核酸采样培训班、预防接种知识培训班。特别是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多次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院感防控知识全员培训,对上级新提出的防控措施做到及时培训、人人培训、人人考核、人人过关,有效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整体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一是落实“四方责任”。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这一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党委政府负总责,卫健部门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各行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防控工作机制,条块结合、条条到位,有力保障了新冠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经统计,目前全市已有1226个村(社区)成立了公共卫生委员会,接下来还将按省的要求在各单位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引导各级、各单位履行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三是建立卫生应急处置队伍。为了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分别建立了由多部门人员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目前全市共建立108支应急处置队伍。经省卫生健康委同意,组建了广东(河源)突发传染病防控类卫生应急队伍,同时还建立了市级突发传染病类卫生应急队伍和后备队伍各一支,开展了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卫生应急队伍和流调队伍;四是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了由乡镇(街道)政府、派出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领导组成的乡镇(街道)“三人小组”和由村(居)委主任、辅警、乡村医生组成的社区“三人小组”,在全市共建立102个大网格、1459个中网格、13540个小网格,实行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网格化管理。五是建立卫健、公安联合流调工作机制。市、县(区)成立了由卫生健康、疾控和公安部门合署办公的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指挥办,组建了由疾控和公安前台混编、后台合署的流调队伍,合力开展疫情应急调查处置,我市各类传染病疫情处置特别是新冠疫情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六是强化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了人员、环境、产品核酸检测机制、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监测网络直报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疫情哨点监测和预警。通过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合、上下级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全市疫情防控网织得更加细密、防护墙筑得更加牢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加大投入,全力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实施

各级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加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投入。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支出261520万元,其中市直11037万元。一是启动建设一批卫生健康补短板项目,统筹各级前期经费1280万元。二是加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投入。截止8月底,统筹各级资金共2761万元,其中安排疾控体系现代建设项目1088万元、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建设项目1638万元、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35万元。三是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投入。截至2021年8月底,全市落实新冠肺炎防控相关资金4.8323亿元。四是建立预算保障机制。截止2018年底,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实行了一类事业单位保障,同时市财政每年将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纳入预算,主要用于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五是完善传染病医疗保障政策。对重大传染病患者医疗费用给予减免。结核病、艾滋病、慢性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纳入医疗大病保险范畴,符合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传染病患者纳入相应医疗救助范围,对艾滋病患者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能力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一是增加防疫工作人员,各级政府增加疾控机构编制数。近2年,市疾控中心组织招聘25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全日制硕士1人,全日制本科24人),东源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考了2名预防医学和1名医学检验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染病防控队伍人员短缺的问题。同时,加强各县区定点医院医护人员培训,扩大培训人员范围,确保一旦有突发疫情时满足人员调配的需求。二是提高防疫人员待遇。市疾控中心落实了防疫津贴,对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按工作岗位风险度分成四个等级发放防疫津贴,每月分别发放560元、450元、350元、260元。各县区疾控中心也落实了相应的津贴。三是继续实行高职称人才考核激励机制政策。各级政府均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市级副高以上职称、县区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乡镇全日制大专以上人才经考核合格后,每月或一次性给予补助。四是落实基层医护人员岗位津贴政策。对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按照平均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全面落实省财政对粤东西北地区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政策每村2万元;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项目,每个岗位补助6万元。

(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综合演练,提升应对能力。根据疫情形势,今年修订了我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印发了《河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方案(2021年第2版)》。各组、各专班牵头单位均根据河源实际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一旦发生本地疫情立即响应、立即处置。明确了“四个一”(一个联系电话、一支队伍、一套工作流程、一套协调机制)机制,强化了培训和演练,有效提升了疫情响应、处置能力。2021年7月中旬至8月初,举行了2021年河源市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全流程全要素综合应急演练,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办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参加演练。何国森市长亲临现场指导讲话,庞启彪副市长任指挥长,主持开展压力性问题测试。11月初在龙川县举行了疫情流调、处置模拟实战演练。演练过程中,各专项工作组、各部门协同配合推进防疫工作,充分展现出疫情处置快速反应、组织协调、应急意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了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单位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爱国卫生运动。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大力开展以清除垃圾、清除积水,消除病媒孳生地、消毒杀虫、绿化美化环境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全市城乡环境卫生、人居环境大幅改善,有效切断以环境为传播途径的传染病发生。一是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今年是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年,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以源城区为主战场,市、区两级联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整治卫生死角,改善城区环境卫生,消除病媒孳生地,努力降低四害密度,防止疾病通过病媒生物传播。二是开展爱国卫生月和爱国卫生周活动。4月份,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病媒生物消杀等活动。坚持每周一次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责任区开展清扫垃圾、维护环境秩序等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守护他人和自身健康的良好氛围。三是以卫生村镇创建为抓手推动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市爱卫办组织各县区、镇村开展国家卫生县(镇)和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卫生县、镇、村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地区加强环境卫生治理,改善居住环境,减少传染性疾病在农村地区传播和蔓延。截至2021年8月底,我市共创建广东省卫生县5个,广东省卫生镇10个,广东省卫生村624个,河源市卫生镇38个,河源市卫生村632个,全市卫生镇覆盖率53.33%,卫生村受益人口覆盖率79.08%。其中,2021年我市各县区共申报创建省级卫生村71个、市级卫生村1个。

七、加强文明建设

近几年,我市高位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执行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告别陋习树新风、走向文明见行动”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养成拒绝进食野生动物、健康饮食的良好生活习惯。开展文化熏陶,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大力推进社区文化、广场文化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努力营造欢乐祥和、健康向上的城市文化氛围。开展树榜样示范引导,通过评选“四个文明”和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法律“五进社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风尚,形成关爱他人、扶贫济困、诚信友爱的风尚,形成弘扬尊老、助残、爱幼的传统美德,形成自强不息、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风尚。

八、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市、县普法办均把《传染病防治法》纳入普法五年规划。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在各种传染性疾病宣传活动日期间,如3.24“结核病防治日”、12.1“艾滋病防治日”,充分运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派发宣传资料和致市民一封信等形式,对《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普法办把“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作为普法的重点内容。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河源日报》、《河源晚报》、河源电视台及各县当地新闻媒体等平台开设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127期,刊播或转发主流媒体涉及《传染病防治法》相关内容的宣传报道1200多条次,开展大型展台宣传活动10次、街头咨询85期(次),开展疾病控制进社区40期次、进农村91期次,进学校45期次,印制并下发宣传资料/宣传品50万多份,在户外室内大屏、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等公共场所持续滚动播出涉及《传染病防治法》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公益宣传短片超400万条次。今年,截止8月,在市政府网站子栏目和市卫健局微信公众号推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近200条;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的名义,通过中国移动河源分公司、中国电信河源分公司、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三大运营商发送给市民的疫情防控公益短信25条。在市区主干道户外大型LED显示屏投入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广告4次。2021年8月,由河源市卫健局主办,河源广播电视台联合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开办的河源首档全媒体健康互动节目《活出健康》正式播出,目前已连续播出6期,每期的收看点击量都过万,其中第四期《开学季常见疾病的防治》收看点击量超过15万,突破了市广播电视台的最大容量。通过广泛宣传和科普教育,增强广大群众《传染病防治法》法治意识和传染病个人防护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疾病防控的能力。

虽然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报告也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现场检查和审议,但与上级和各位代表的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共卫生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基层应对突发传染病处置能力还比较薄弱;应急能力还不够强,目前市、县医疗机构传染病区的床位、负压病房、救护车、ICU等严重不足,流行病调查专业人员不足,核酸检测能力低,难以应对重大、大规模的突发传染病疫情或不明原因疫情的医疗救治、流调、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新冠疫情防控意识有所放松,我市防控形势较好,社会层面新冠疫情防控出现麻痹、松懈思想;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压力较大,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发病率仍然较高,防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各位代表提出的院感防控压力大、投入物力、人力大,由于医疗收费目录市级没有权限增加,暂时无法将院感专项防控费用纳入物价收费目录。

下来,我们将根据各位代表的建议意见,不断强化落实。一是强化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进和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控和救治能力,切实维护人民健康,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二是加快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公共卫生补短板、强弱项目建设,制定项目建设进度工作方案,明确各工期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人,确保依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三是提升突出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配齐、配强检测检验仪器、应急处置设备,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不断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水平;五是毫不放松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格按“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出现反弹;六是压实传染病防治责任。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部门、单位之间密切配合,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切实把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落细;七是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等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提高广大群众防病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坚持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和除四害活动,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条件,有效切断通过环境传播疾病的传播途径,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赖仲辉,0762-323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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