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公函字〔2021〕122号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我们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021012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为缓解市区市民出行停车难问题,我局主要有如下措施和建议:
一、合理施划道路路内停车泊位
在确保交通顺畅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规范地对市区具备条件的道路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并配套设置停车指示或禁停标志,明确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能随意停车和逆向停车。同时,加大力度对市区一些道路里程不长、路面狭窄、路边违法停车严重的道路实行单行交通的管理措施,可在单行路设置单边停车泊位,这样既解决这些道路及周边的交通拥堵问题,也一并解决了无停车泊位停车的问题。
二、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行为的整治
对市区较为常见的使用反光锥桶、木凳、摩托车等物品占用路内停车泊位的行为,我局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整治,严查严处此类行为。对商家及群众为霸占人行道停车泊位,而在停车泊位内私自安装车位锁、铁柱或放置凳子、反光锥桶等行为,协调和配合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清理拆除,有效遏制此种违法行为,还车位于广大市民。
三、推动对市区部分路段实施停车收费
近几年,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中,均有提出市区道路停车难问题,并建议尽快对市区部分道路路段实施停车收费。目前,国内道路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已相当成熟,河源市区也基本具备了实施条件。为此,建议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学习借鉴深圳、广州等市的做法,引入先进的管理系统,如深圳的“宜停车”,加快对兴源路、大同路、化龙路、长塘路等部分道路路段试行停车计时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原理调控车辆出行,提高停车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推行到市区其他道路。
四、建设智能共享停车平台
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通过分阶段实施的方式,在市区尽快建设城市智能共享停车平台,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充分整合和利用道路、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购物中心、公园等场所的停车泊位,在道路停车泊位达到饱和时,引导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在目的地周边有空闲车位的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同时,对在道路停车、住宅小区停车的,可根据不同区域、路段、时段,制定合理的弹性收费方案。
五、推动建设公共停车场
协调住建部门加强源头把关,要求新建建筑物必须配套建设足够数量的停车泊位。同时,充分利用市区现有闲置空地,合理布局,加大密度建设小型公共停车场和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有占地小、建设快、车位多的优势,现河源市区还没有此类停车场,建议可先在酒店、商业中心、医院等场所提倡建设使用,还可引入民营资本开发运营。
河源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陈宏基,电话:1382780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