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现就赖弥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建设百里东江画廊旅游带“串珠成链”、打造“融湾”、“融深”文旅示范区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2020年,我市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一,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全国第九,9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其中新丰江水库、东江干流监测断面水质分别保持Ⅰ类和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98.9%,在全省排名第一;6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浓度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为生态旅游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全力支持生态旅游发展
一是根据河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8类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内,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其它空间在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开展生态旅游项目。
二是做好生态旅游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我局将大力支持百里东江画廊旅游带项目,通过“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和协调,全过程跟踪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要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落实告知承诺制和环评豁免制”等措施,切实做好项目的服务工作。
三、建议旅游开发相关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一是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各级各类旅游规划内容。旅游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各类旅游区的开发建设规划要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旅游项目规划设计应将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的工程项目、管理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并做好跟踪与落实工作。
二是旅游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制度,做好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环境治理;施工和营运期间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钟小玉;电话:388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