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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009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02-09 15:27:2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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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现就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确保学生托管安全的提案》(第20200097号)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校外托管机构是一个新兴的业态,对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辅导学生作业等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提案对于校外托管机构的现状、存在问题分析和提出的对策建议非常中肯,我们十分赞同您提出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的五点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积极开展以下相关监管工作。

  一、加强商事主体的准入登记

  一是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的经营范围。市场监管部门对营利性托管机构,积极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的登记管理;为中小学生提供非机动车辆接送、餐饮、午休、看管服务。经营范围涉及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的必须先取得教育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件后方可核发。二是依法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经营场所登记。针对校外托管机构行业的特点,为确保托管学生的安全,对于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从事校外托管服务的,原则上不予以办理商事登记。

  二、开展市场主体年报的整治

  市场监管部门对营利性托管机构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对于未及时报送的托管机构,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同时,将营利性托管机构的年报信息列入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对被抽查到的托管机构所公示的信息进行核对。在每一年年报期间我局加大对年报公示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自觉年报的意识,使市场主体认识到报送年度报告并不仅仅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事,而是关系到其自身信用的自觉行动;营造政企共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信用监管格局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构建信用监管部门共治格局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及抽查制度。依法将违反规定的失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截至2020年9月20日,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62620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75户;二是落实跨部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我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时成立了由文明办、发改、法院、市监、税务等19个部门联席会议,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督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分工、职责和依据,形成了部门共治的格局。

  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查无”工作长效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牵头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大力净化校外托管机构市场经营环境,印发了《2020年度全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0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力开展查处无证无照专项治理,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依法查处涉及校外托管机构的虚假违法广告、无照经营、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通过河源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对校外托管机构相关违法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强化社会监督。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供餐校外托管机构食堂列入春秋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等违法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84人次,检查校外托管机构179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75份;有效净化了我市校外培训市场,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五、落实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的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监管档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等部门对全市校外托管机构深入到户,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在册登记的供餐校外托管机构172家;并对就餐人数50人以下的供餐人校外托管机构登记造册,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二是分类监管,严格许可证准入。对于取得营业执照、符合许可和登记要求的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堂,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目前我局发出5份《食品经营许可证》,10家正在申请办证;对于取得营业执照尚不具备发证条件的校外托管场所,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方可办理行政许可;对于不积极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依法查处,取消供餐服务。三是规范食品加工经营行为。督促校外托管场所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现代先进的“明厨亮灶、共同监督”的管理模式,通过在食堂关键操作岗位装视频监控等方式,让食堂在阳光下运作;并严把原料购进、原料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们从实际出发,以问题导向,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把好登记注册关口,充分发挥登记管理部门“守门员”的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责任,规范登记行为,确保登记质量和登记管理水平再提升。

  二是落实“双告知”制度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认领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依托“双告知”信息化支撑平台,提高告知工作的及时性,方便部门协同监管。

  三是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完善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通报其他部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四是对供餐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明厨亮灶”创建工作,实现实时监控供餐校外托管机构食堂安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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