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工作局:
现就政协河源市七届四次会议《关于大力推进消费扶贫的提案》(第20200081号)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品牌培育与宣传方面
我局借助“圳品+产业扶贫”发展新模式,大力实施重点农产品标准化服务项目,通过构建重点农产品标准体系、制定河源市“圳品”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开展标准化培训、培育“圳品”企业等措施,打造与“圳品”标准体系相适应的河源农产品标准体系,推动农产品品牌培育,以品牌带动产业提升。
(一)搭建标准体系,夯实产业基础
我市重点农产品鹰嘴蜜桃、猕猴桃、百香果,总种植面积约17万亩,年产量超13万吨,涉及种植农户近4万户,是河源市的特色农产品,也是重要的经济产能农产品。结合我市地理优势、产业发展、供需结构和“圳品”标准体系架构等因素,通过多次校对、专家研讨,完成了《河源市重点农产品标准体系》(鹰嘴蜜桃、猕猴桃、百香果)各1套。该标准体系整理汇总了我市重点农产品产业发展现状核心要点和生产流通全环节的标准体系,对相关的农业产业具有很强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二)发布地方标准,树立品牌形象
《河源市“圳品”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地方标准是我局开展2019年河源市公共服务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的重点项目,该标准以满足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为前提,结合河源实际需求,综合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前提下,形成高于国家标准、满足市民更高要求的地方标准。标准以“圳品”体系为基础,明确了我市种植类农产品应满足的种植环境、种植管理、病虫草害防治、质量管控等要求,对提升我市种植类农产品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和品牌形象树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标准已于2020年7月完成制定并向社会公告发布。
(三)开展标准培训,提升农民技能
为帮助我市农产品种植企业及农户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知晓禁限用农药、理解标准体系及标准、认识“圳品”,提升标准化意识,我局于2019年12月分别在龙川、和平、连平等3县组织了7场标准化培训班,总参与人数700余人,参会人员均来自河源市农产品种植行业的企业代表和专业合作社农户。通过开展培训,普及了农业标准化知识和“圳品”体系内容,对推动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申报“圳品”品牌推动奠定了基础。
(四)培育“圳品”企业,实现产业致富
市市场监管局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通过梳理我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及合作社基本情况,筛选出首批18家“圳品”培育企业,并于2020年7月召开了“圳品”培训推介会,邀请深圳市标准促进会有关负责同志进行授课,讲解“圳品”的入会申报及评价等工作流程。目前全市18家培育企业已全部加入深圳市标准促进会,并已开展“圳品”申报工作。截至2020年9月,我市共有5个基地的5个产品通过了“圳品”评价,获得“圳品”品牌称号。同时,以“圳品”培育为导向,强化标准引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建设,推动我市农产品提质增量,并以此为抓手,借助深圳优质市场资源及供应需求,扩宽销售渠道,积累品牌效应,带动我市农产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实现产业致富、绿富双赢。
二、食品生产经营方面
(一)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对需要取得生产许可的扶贫产品,督促生产加工单位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取得合法的市场准入资格。
(二)扶贫项目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我局可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企业生产车间设计、工艺布局、技术标准、包装标签等提出科学、可行的指导意见,确保厂房设计符合生产许可要求,尽快安排现场核查和审批发证,缩短企业办证时间,让企业少走弯路。
(三)加强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主体责任,做好原料采购、生产投料、出厂销售等记录,确保建立食品加工环节的有效追溯链条。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单位加入政府牵头建设“区块链+溯源”平台或自建追溯平台。
(四)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每年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确保消费扶贫产品质量安全。
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一)加强监管,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我局将在努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的同时,采取措施,重点加强对蔬菜类、水产品、肉禽蛋类等群众日常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查,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销售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对发现涉嫌非法添加有害物质或销售未经检验的食用农产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和通报农业部门,切实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
(二)加强检测,加大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检测力度
紧紧围绕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检测力度,我局年初印发了《2019年全市41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2020年全市43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局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选择适宜的快检方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快检任务。通过对全市41家农贸市场开展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公示快检信息,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充分发挥快检筛查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从2019年至今,全市每月快检任务完成率达100%,共快检食用农产品经营户2477户次,快检食用农产品157483批次,合格156410批次,不合格1073批次,合格率为99.3%,处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1736.48公斤(蔬菜1705.25公斤、水产品504.91公斤、畜禽肉蛋类99.5公斤)。
(三)加强宣传,严把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准入关
一是宣传引导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信息公示等制度,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加强对入场销售者的审核管理,督促入场销售者通过正规渠道进购食用农产品,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二是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或者合格证明文件等可供溯源的材料;保持良好的经营环境,不进、不存、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及时清理发霉变质等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四)加强指导,进一步加快食用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
我局将依托现有的县(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检测设备,进一步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学校食堂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配备中小型速测仪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努力覆盖生产、餐饮、销售全链条的监管体系。
(五)加强协作,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形成合力
我局在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中,将加强与农业、公安、商务等部门的协作,构建互动平台,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一是针对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对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中心镇街大型农贸市场进行抽样检测。二是配合农业等部门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防未经检验检疫的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