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关于加快市区小区及公共场所充电桩建设的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政协代表邓运德同志《关于加快市区小区及公共场所充电桩建设的提案》(第20200060号)由贵局主办,我局协办。根据代表建议,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关于加快市区小区及公共场所充电桩建设的提案》中涉及林业方面的内容“预先规划,合理布置。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建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场所”。
目前,市林业局已通过客家文化公园、火车站广场、体育公园、市商务小区绿地的电动车充电桩审批工作,充电桩建设工作也已完成。为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智能充电桩建设,提速增效,更好地满足市民使用电动车的日常需求,新建充电桩选址涉及市林业局管辖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等,项目通过市规划部门审批后,市林业局将积极配合进行审批等相关工作。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