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河财法函〔2020〕67号
关于对河源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200070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张增强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积极探索政府专项债,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局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国家扩大有效投资的政策机遇,积极履职尽责、强化管理、守住底线,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申报使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高站位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积极对接省财政厅,争取上级对我市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加大支持力度。2015-2020年省财政厅累计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87.95亿元,每年分别为2亿元、16.3亿元、27.4亿元、26亿元、47.01亿元、69.24亿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12.24亿元),比上年增14.3亿元、11.1亿元、-1.4亿元、21.01亿元、22.23亿元,增长715%、68.10%、-5.11%、80.81%、47.29%。2017年-2019年,我市平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20亿元,平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却达到330.29亿元,近三年财政自给率平均仅为22.77%。地方有限的财力除用于“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外,难以足额满足各类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当前,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规范化、债务信息“阳光化”是大势所趋,地方政府专项债已成为规范政府融资、化解债务危机、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随着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逐年增加,可以腾出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支撑加快重大项目投资,对冲因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压力,在稳基础设施建设与补短板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促进河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提前谋划,筹备优质项目。
1.专班作战,明确谋划专项债主体责任。
2019年,我局联合市发改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专项债项目的谋划、储备、申报、管理和跟踪督导。按照发改部门负责项目储备和初步审核、财政部门负责收益评估和申报分配的分工,两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工作。11月召开“全市专项债工作培训会议”,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规定、项目申报原则、申报要点等逐一讲解,深化各项目单位对专项债券申报工作的认识,明确财政、发改、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紧盯时间节点,对发行专项债券准备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有序推进。
2.明确申报条件,广泛收集储备项目。
我局联合市发改局,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专项债项目申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在建或2020年度内可动工建设项目;二是必须是我市政府投资或我市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三是必须是具有收益性项目;四是属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在此基础上,我局和市发改局对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报送的项目进行集中审核,2019年11月底共收集到8个县(区)、15个市直业务主管部门申报项目312个,2020年度专项债资金需求557.67亿元。其中:市本级项目133个,需求271.24亿元;县(区)项目179个,需求286.43亿元。2020年我市共申请到专项债券资金57亿元(在全省排名第16位),涉及76个项目。
3.深入项目现场,指导解决存在问题。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审工作小组多次深入到项目现场考察指导,2019年12月前往东源盐田工业园、源城低碳工业园、紫金紫城工业园,了解三个工业园区建设进度,按照项目实际进度合理申报2020年提前批债券资金。2020年1月前往源城区、灯塔盆地管委会并召开座谈会,一一分析2020年全年批债券申报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6月前往江东新区赣深高铁河源段项目、江东新区深河产业城A、B区项目实地查看,了解项目进度,为第三批专项债券发行做好做足准备工作。8月,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组成联合督导小组,分别到五县三区开展新增债券实施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督导工作。市督导组实地走访了22个项目现场,查看21个相关项目台账,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区)财政局、发改局及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就检查发现的项目前期准备不足、项目用地未落实影响项目推进、支出进度慢等问题做进一步沟通。
4.引入专业咨询机构,编制高质量发行材料。
为合规申报专项债券,我局委托广东翔龙会计师事务所、广东东江勤诚律师事务所制作专项债券发行材料,提前做好财务评估咨询报告、募投报告、法律意见书等项目材料。并请交通银行河源分行提供专业咨询,配合财政部门全流程服务申请专项债工作,包括政策的咨询,帮助谋划符合国家投向、符合申报要求、符合行业标准、符合地方实际的高质量的专项债项目,指导、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制作申报材料。
5.谋划重大项目,依法合规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切实选准选好专项债券项目,集中资金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建设,2020年,我市投入24.4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于“赣深铁路”项目,其中4.6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为我市推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形成“融湾”“融深”现代经济体系新格局奠定物质基础。
(三)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提供配套融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规定,金融机构需严格按商业化原则审慎做好项目合规性和融资风险审核,在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的专项收入确保市场化融资偿债来源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予以支持,自主决策是否提供融资及具体融资数量并自担风险。
近年来,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多举措支持政府专项债发展。例如,农发行河源市分行积极对接中长期专项债券项目,对于市场化运作、符合条件的项目,主动了解项目的剩余资金需求,为项目提供融资方案。2019年以来该行对接了河源鹏城•科技生态园建设项目、福和产业转移园北扩工程建设项目、河源市高新区基础设施工程及配套项目等多个发债项目,目前,已为河源市高新区基础设施工程及配套项目授信5亿元。此外该行在对接市县重点项目以及灯塔农高区项目中,积极建议相关业主单位为项目同时进行申请专项债和银行融资,用专项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贷款资金作为剩余资金缺口的补充,并为客户提供优惠政策利率,减轻企业融资压力和成本。又如,工行河源分行积极介入有一定经营性现金流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重点项目,围绕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支持供水管道、燃气管道、排污管道、通信管道等市政管网建设,助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步伐。截至8月末,该行新增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投放达5.4亿元,同时,还储备了一批已审批待放款的项目,包括和平天平供水、中信东源PPP污水处理项目等项目,新增授信审批金额超22亿元。
(四)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做好债券存续期管理
1.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保障,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在债券资金下达前,对已明确安排债券资金的项目先行调度库款用于项目建设,抢抓项目施工黄金期,加快推动项目实施。
2.贯彻执行“新增债券季度通报工作机制”,按季度向市政府通报全市新增债券项目支出进度情况,督促同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加快债券支出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于支出进度慢的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市财政将提请市政府进行通报。
3.建立与新增债券分配额挂钩的激励机制。将新增债券支出进度、债券资金使用及项目调整情况等因素纳入新增债券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慢的县(区)及部门单位,在新增债分配时适当减少其分配额度。
4.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落实主体管理职责,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立项实施和建设工作。对于结存在项目单位的债券资金,应逐个项目研究分析,梳理支出进度慢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债券资金支出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和使用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提高抢抓机遇意识,加强政策衔接引导。
加强与省财政厅、发改委的沟通和对接,及时领会中央和省关于稳增长的政策动向,掌握专项债政策申报的工作要求,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牢牢抓住特别国债发行、专项债券扩规模的机遇,打造好我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同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帮助提高县(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抢抓专项债政策机遇,全面吃透政策精神,按照要求谋划和整合项目,对标发债要求,项目成熟一批,发行一批,施工一批。
(二)加强项目谋划,夯实工作基础。
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提前谋划有利于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的重大项目,及时储备成熟度高的项目,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由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组成专班小组,提前组织开展2021年债券项目申报入库准备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吃透政策、科学谋划,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专项债项目梳理和申报工作,以争取上级对我市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的更多倾斜支持。
(三)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我局与市发改局密切配合,统一项目申报要求,统一项目申报标准,按省政府的要求做到财政部门项目库与发改部门项目库相一致。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重大项目规划、资金、用地指标等进一步梳理,及时跟进项目进展、协同解决实际问题,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
(四)强化收支预算管理,全面反映收支信息。
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逐步完善专项债券收支预算管理,按照项目编制预算总体平衡方案和分年平衡方案,全面反映项目收入、支出等信息,将其分年纳入预算管理。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也及时缴入国库,保障专项债券本息偿付。
(五)实行分账管理,完善市场化项目监督管理。
深入挖掘我市符合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精准谋划一批符合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有效挖掘项目自身收益。对于采用市场化运作(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项目收入实行分账管理。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确保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全。
河源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