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004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河公函字〔2020〕165号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我们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20004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建章立制,有法可依。随着新形态违规甚至违法建设行为的不断出现,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足以对其发生作用。因此,在制度上要做到有法可依,出台适应新形势、涵盖新现象,更详细、可具操作性的规划和监管法规规章,以解决目前规划执法工作存在的法律问题。
二、加强联动,注重宣传。职能部门要与物业公司保持联动机制,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掌握违建情况,确保违建工作无缝对接。要通过制作宣传横幅、展板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违法建筑的相关管理规定,让群众充分知晓违法建筑的危害,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共同管理辖区环境。
三、加强巡查,严防严控。加强辖区违法建筑巡查力度,充分发挥小区物业公司的一线优势,从违法建设前期加强管控,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依法拆除,有效地遏制违法建设,杜绝私搭乱建,确保“新违建”零发生。
四、严格履职,依法处理。一旦发现违法建筑,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对限期未整改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小区物业公司串通业主违法收授利益的,依法严肃处理。
河源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3日
(联系人:肖东进,电话:138253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