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河城管执函〔2020〕110号
民革河源市委员会: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发改、商务、教育等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垃圾分类体制机制。
2020年3月3日,成立了以林涛市长为组长的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5月6日印发了《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要求在2020年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中心城区公共机构全覆盖,源城区上城街道基本建成示范片区,其他各镇(街道)至少建成一个示范社区。6月29日召开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对一年来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小结,并全面剖析当前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问题,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有效地推动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建设
1.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建设方面。在建设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体系上,在源城区上城街道示范片区已设置垃圾收集点位220个,建设垃圾分类投放亭18个,市区范围内实现四分类垃圾桶全覆盖;在设置科学合理的分类收集体系、完善匹配的分类运输体系上,目前源城区各环卫保洁公司运输车辆已全部完成密闭化改装,已具备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的条件;在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上,一是加快推进终端处理热力发电厂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PPP实施方案(两评一案)等初稿的编制工作。预计今年9月底完成立项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目前已确定初步选址。
2.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建立方面。6月4日印发《2020年度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工作责任分工表》,明确责任分工,逐步构建协同并进、齐抓共管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3.公共机构与示范片区建设方面。全面对标我市2020年实现中心城区公共机构全覆盖和源城区上城街道示范片区建设的目标任务,6月19日,印发《河源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为我市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提供指引。8月3日、9月11日分别举办了以市直机关、镇街、社区工作人员为重点的垃圾分类工作培训班,确保在年底前推动市中心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在推动源城区上城街道示范社区建设上,全力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6月19日,印发《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促进了我市垃圾分类宣传全面开展,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借助河源日报、河源晚报、微信公众号、河源广播电视台等渠道开展全方位、全媒体、全覆盖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二是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活动,市委老干部局、市创文办和市城管执法局合力举办河源市2020年度银龄闪耀·垃圾分类宣传进社区活动。在御龙湾、城中城花园等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活动,在太阳广场举行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和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开展入户宣传,实现上城街道示范片区第一轮入户宣传全覆盖,发放宣传单张3.5万张,发放家庭分类袋4万条。四是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企业方面,进机关。五是开展垃圾分类户外宣传方面,户外LED显示屏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行循环滚动式播放,并张贴了相应的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海报及图引,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通过废弃口罩回收,逐渐引导市民树立垃圾分类的意识。同时在市区主次干道、公交车站、公共场所安装广告横幅和专栏120个,充分利用沿街商铺和机关单位LED屏滚动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
二、城乡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情况
根据国家、省规划要求,市发展改革局于2018年7月编制了《河源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于2018年9月2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并于2020年3月30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市发展改革局于3月30日上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已将我市规划中6个项目编入省垃圾焚烧项目中长期规划。《规划》根据人口及地理布局,坚持“以城带乡、区域联动、设施共享”的原则和我市现有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增长量,在2018年-2030年期间拟规划投入40.5亿建设6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68MW,分两个阶段推进。初步预计第一阶段建设规模为2400吨/日,主要推进河源市区、连平忠信三县联动、龙川县垃圾焚烧项目建设,2018年启动前期工作,2020年动工建设。第二阶段2300吨/日,最终项目规模以当地垃圾处理需求为准。主要根据紫金县、连平县、和平县垃圾量情况,推进以上三个县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全市6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在“十三五”“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统筹建设,彻底解决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短板。
三、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一是参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推动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健全回收网点,明确建设规范,加强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对接,逐步形成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备适用、功能齐全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是鼓励回收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充分利用拾荒人员、社区居民等多方力量,形成稳定、高效、安全、便捷的回收渠道。
三是根据资源回收与垃圾清运体系实际情况,选择适合当地的融合方式、运营模式先行先试,取得成熟经验后再逐步全面推广。如在回收环节,推动建设兼具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功能的交投点,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避免再生资源进入垃圾清运体系。
四是推进回收网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通过线下回收网点的铺设和线上回收平台的构建,通过完善再生资源中转场站的布局,以及通过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违规站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依托供销部门或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清运“两网融合”试点工作。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手机APP等“互联网+回收”模式搭建预约回收平台,开展网上交易、预约上门回收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回收企业在社区、商圈、公共机构等场所投放智能回收设施,方便群众交投再生资源。
四、加快河源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焚烧发电先行,同步推进产业园建设。结合产业园项目,规划处理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固废综合处理绿色循环处置项目,解决我市固体废弃物循环化、资源化利用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对标,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加强法制保障,启动地方立法。尽快启动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法制约束能力。
二是加强协调督促,启动通报机制。按照《2020年度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工作责任分工表》加强落实情况督办,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每月通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考评机制。制定本市垃圾分类标准、指引和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压实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开展我市生活垃圾专题培训,从8月-12月,开展4场垃圾分类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指导能力。
五是以示范样板项目,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加快推进市城管执法局公共机构示范样板项目,带动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面展开。
六是加强指导协调,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加强与源城区政府联动,加强对源城城管执法局指导,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
七是积极主动谋划,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处置场建设,并尽快出台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规划。
八是落实资金保障,完善资金配套。落实我市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加大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的资金投入,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