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
市政协代表谢伟同志提交的《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构筑我市产业体系新支柱的提案》(第2020008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政协代表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我市于2019年分别出台了《河源市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河府〔2019〕49号)和《河源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河府〔2019〕63号)。抓好上述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我市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一、推动落实科技创新创业环境优化行动
1、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四链融合,大力发展科技信贷,并实施引入投资补贴,建立财政科技经费与创业投资协同支持科技项目的机制,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问题。
2、借鉴粤港澳大湾区各地行之有效的科技创新政策,充分发挥大湾区科研力量,鼓励我市企业联合知名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培育我市所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贯彻落实《河源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给予相关的政策扶持,加快构建河源“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二、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研发费用(企业研发费用依据上年度税务部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确认的企业研发费用数额)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依托骨干企业,发展一批由企业主导,科研机构、高校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产业集聚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三、推动国家级高新区扩容增效
推动河源高新区园区扩容增效,积极主动承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做大做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培育扶持太阳能与光伏应用、新材料、食品饮料等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打造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500亿级产业集群,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试点园区,成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策源地,辐射带动各县(区)产业园区协同发展。
四、开展高端科技人才引育工作
完善“兼职兼薪、轮流在岗、项目合作”等柔性引才模式,引进高端科技人才为我市提供智力服务。依托河源广工大协同创新研究院、深圳大学湾区(河源)研究院在我市建设研究生培养基地,培养在职硕士研究生和工程类(非学术)硕士研究生。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设立联合培养项目,灵活运用产学研合作、“人才+项目”等方式,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能带动产业发展的高层次或高技能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营造人才干事创业环境,从评价认定、住房保障、医疗保健、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创新创业支持等全方面给予政策配套。
以上意见,仅供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朱义奔;联系电话:3389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