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卫健案函〔2020〕20号
农工党河源市基层委员会,温达雄委员:
你们在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的提案》(第202000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治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实施健康中国的决策部署,打造健康河源,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为目标,根据省综治办等11部门《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综治办〔2016〕1号)和《河源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河府办〔2017〕27号)部署和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责任,精心部署
一是高标准严要求。根据“八应八尽”要求,提出了“59997978”(报告患病率5‰、管理率90%、规范管理率90%、服药率90%、规律服药率70%,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90%、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70%,面访率80%)目标,超出了国家、省“十三五”规划的指标值。二是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委政法委召开了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市卫健局召开了全市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会议,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要求各县区各成员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并明确责任,强化了责任问责。
(二)不断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近年来,通过鼓励社会办医,引进社会资金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医院,目前全市共有13家精神病专科医院和1家设置精神科的综合医院,达到了“十三五”规划每县区至少1间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要求。目前共有精神科编制床位1588张,实际开放床位2668张,每千常住人口编制51.2张病床,达到了“十三五”规划38张的要求。
(三)强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一是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为了解决我市精神科专业医师不足的问题,加强与市财政的沟通,制定了《河源市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于2017、2018年各开展了一期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班,市财政分别安排了121万和190多万元转岗培训专项资金,两期共108名临床医师(绝大部分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进行了转岗培训,81人通过了省的考核并加注了精神科专业执业范围。目前,全市现有精神病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50人,达到了每10万常住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3.8人的“十三五”规划指标要求。二是加强在岗精神科医师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市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知识培训班,每期参加培训人员覆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精防医生和管理人员300多人,如,今年9月21-22日举办了一期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培训班,共300多人参加了培训,邀请了省精卫中心现任和退休的两位主任前来授课,进一步提高了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治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实行每季度业务总结分析会。市精卫中心每个季度都召开由各县区精防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治总结分析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建立了部门间摸排机制,提高报告发病率
在政法网格管理的基础上,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了由政法、公安、卫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筛查机制,按照“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以村(居)为单位对本辖区内进行全面摸排清查,对排查发现的疑似患者及时进行确诊分类和评估分级,对确诊的及时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
(五)强化随访管理,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管理制度、激励机制、绩效考核方案,同时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将家庭医生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签约服务项目列入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内容。严格按要求做好定期电话随访,提高面访率,及时将患者的服药情况、病情变化情况及时录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迁入、迁出乡镇(街道),均通过信息平台告知迁入目的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同时印刷了精神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手册,向公众和监护人宣传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知识、救治救助政策以及监护人的补助政策,提高服药率自觉性和监护水平。
(六)强化监护责任,防范肇事肇祸发生
根据省综治、公安、卫健、民政、残联等五部门《关于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年度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河源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各县区、各乡镇(街道)均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机制,明确了被监护人、监护人的确定、监护人责任、监护责任落实年度评估及与监护费发放办法。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各基层精防医生加强了对监护人的政策宣传,特别是政府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相关优惠政策、办理程序,部分县还组织监护人进行培训,强化监护人落实各项监护责任。
(七)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经费保障到位。我市对高风险(危3以上)患者的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分别予以每人每年3000元、600元补助,一般性患者的监护人予以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对监护人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二是建立监护人责任保险制度。我市在全省首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实现了全市统保,目前一直坚持,由市卫生健康局与保险公司签订《河源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合同》,按在册人员每人每年100元投保。三是加大对贫困患者服药经费补助。201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自费部分的补助,2020年增加到300万,有效提高了我市患者的服药率,有效控制了疫情变化。
(八)部门联动,加大评估、督导力度
为了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治力度,政法部门将此项工作纳入了政府平安建设(综治)考核内容,每年都对各县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治情况有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同时,市、县防治重大疾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部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制定政策措施和考核机制,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市精神卫生中心每月依时向相关单位通报《河源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简报》。有效防止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近年来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并逐年提升。根据省精神卫生中心《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简报》,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综合评分全省地级市排名,2017年第18位,2018年上升到第6位,2019年上升到2位。在2019年全省评先中,我市被评为“先进市”,龙川县、东源县被评为“优秀县”,和平县、连平县被评为“先进县”。2020年截至2020年8月底,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综合评分指数继续排在全省第二位,其中报告患病率6.11‰,管理率97.55%,规范管理率96.91%,服药率92.18%,规律服药率83.44%,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目标值,且排名靠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根据省综治办等11部门《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河源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和要求以及你们的建议意见,在继续加强原来好的工作方式方法、措施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我们已根据你们的建议意见,调整财政预算资金约100万,制定了2020年我市的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计划,拟于今年10月份在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开班,主要为没有精神科专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精神科专业医师不足的专科医院的临床医师进行转岗培训,以邀请省和其他市专家授课为主,力争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精神科专业医师。
(二)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中心二期建设。市委市政府已讨论同意市精神卫生中心二期建设,目前已立项,二期建设图纸已出,正在征求意见。
(三)市民政局已根据国家、省的要求,制定了我市乡镇(街道)社区康园中心建设方案,通过省、市、县资金加快推进建设进度。
(四)建设市级精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在原有的基础上(已完成了学员宿舍、课室改建以及购买了部分的教学设施设备),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在市精神卫生中心筹建精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定期安排基层精防人员进修培训,以提高基层(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治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监护责任落实考核。我们将根据省综治、公安、卫健、民政、残联等五部门《关于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年度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监护费挂钩,对于没有按规定落实监护责任的,将视考核结果扣减监护费,严重的不予发放监护费,做到奖罚分明,促进监护责任落实。
(六)加大宣传力度。将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公众号、宣传栏、印刷品等方法和渠道广泛宣传精神卫生法和有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优惠政策,消除社会歧视,形成人人关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良好氛围。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赖仲辉,0762-3238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