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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80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9-04-23 11:15:04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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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河源市基层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注重水生态环境治理的提案(第2018011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教育,提升群众素养的建议

近年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城乡清理整治的积极性,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制作宣传标语、横幅、铁牌、宣传单19000多次,利用电视台、报纸、电台、网络等宣传平台宣传报道100多次。

市水务局一是开展了“上善若水”河源水文化摄影大赛和“万绿水·东江情”河源水文化原创歌曲全国征集宣传活动,与河源电视台《河源新闻联播》电视栏目、河源电台FM97.8交通频道、河源日报等传媒合作,在黄金时间播出城乡清洁治理公益宣传标语、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法规,刊发中小河流治理的专题报道(共24期),在河源电视台拍摄并播出12集电视专题片。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等新媒体,积极宣传项目治理的重要意义、重大举措、特色亮点,开通了“河源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河源河长”南方号等互联网宣传平台,印发了10000册河长制宣传手册发放各县区河长办三是市河长办加强“线上线下”河长制宣传工作,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系列活动,积极营造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四是联合市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河源市广播电视台、河源日报、河源晚报、河源乡情报、河源论坛、河源生活网等媒体单位共同发起“河源市民间河长制”活动。目前,已发布了“民间河长”招募公告。全市将公开招募市、县(区)、镇、村(居)四级民间河长200名,构建市、县(区)、镇、村(居)四级民间河长制组织体系,加强水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促进河流“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实现。

市环保局依托电视台、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环境文化宣传栏等平台,普及环境科普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环保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农村水环境保护建设的强大合力。

农业局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结合环保下乡监测以及基层国土所、林业站、镇村动物防疫员入户等方式持续宣传,让群众和养殖场主了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政策、管理工作,既引导了养殖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又有效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畜禽规模场以及散养户影响环境和群众生活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关于立足治本、源头防控的建议

(一)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成立了河源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河源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意见》和《河源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了市统筹、县为主体、乡镇实施、村级创建的分级负责机制。市政府与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订了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二是抓好规划,找准镇村特色定位。按照简明、实用、有效和宜居、宜业、生态的原则,深入挖掘和整合现有资源,找准镇村的特色定位,认真开展村庄建设规划。三是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列出了建设的目标内容、投资估算、相关措施、进度要求等。截止201712月底,全市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1212个行政村已完成981个,编制率80.9%。五县二区都编制完成了(区)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四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村道硬底化、农村能源和信息化工程建设,提高农村服务水平,提升村民幸福指数。2016至2017年,完成24106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已基本实现通客运;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全面实施,220千伏电网实现全覆盖;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五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各县区建立了负责垃圾终端处理的队伍和设施,各乡镇成立了环卫管理机构、建立了负责垃圾转运的队伍,各村聘请了保洁员,建立起了“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建立了“门前三包”和垃圾清运考核评比工作制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各县区制订了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积极推行雨污分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解决污水处理问题。六是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行动。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村内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拉乱挂、违章建设现象得到控制。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拆除危旧弃房16785间,总面积达到874035平方米;清理垃圾数全市达到26.16万吨

(二)整治河道生态环境。2015年启动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累计治理了113宗中小河流项目,累计完成治理河长约1323.76公里,使主要乡镇、重要村庄防洪标准达到10年—20年一遇,改变了山区河流防御标准低,甚至是不设防的窘况。在确保河道防洪能力和基本功能的同时,重点加强了河道水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当地人文习俗,凸显地方特色,努力将河道建设成为传承地方民俗文化的新亮点,实现治一条河,美一方水土,留一处乡愁。各级水利部门切实履行河道管理责任,加强区域范围内河流、湖泊等水域垃圾清理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大对水域的执法检查力度,自2017年以来,我市水政监察支队共开展各类执法巡查229次,出动执法人员1029人次,发函责成县区查处违法行为14宗,商请县区政府联合打击非法采砂行为4宗,对全市重点河段的水事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三)畜禽养殖整治。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畜禽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6〕39号)要求2017年9月30日按期完成了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清理整治工作。出台《河源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构建了地方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调、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国土、环保、农牧、林业等部门各司其职,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坚决落实市河长办交办案件,加大环境监察和执法工作力度,重点督查属地管理责任制和养殖企业主体责任制的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保设施的整改工作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效果等,严禁违法排放行为,发现一户清理一户。

三、关于加大水环境整治投资力度的建议

(一)水务方面2015年启动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市共投入资金25.39亿元,累计完成治理河长约1323.76公里

(二)环保方面:积极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污染减排“以奖促减”奖励资金、新丰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江河湖海国土整治专项资金及市财政支持,全市共投入约10亿多元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住建方面: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一是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2018年共争取了4253万元的补助资金;二是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一是以村(居)户籍人口为基数,市、县区、乡镇分别按3元/年*人、6元/年*人、3元/年*人的标准,合计12元/年*人,给予村(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经费补助;三是以建制镇(乡)户籍人口为基数,市、县区财政分别按不低于2元/年*人、6元/年*人标准给予各乡镇(含县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费补助四是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如采用PPP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解决建设运营资金不足瓶颈。

(四)农业方面:2018年,我市大型养殖场预计投入资金超过1.3亿元,对传统养殖方式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畜禽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发展高效生态循环畜牧业,示范带动广大养殖场采用新模式、新方法进行养殖生产,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关于健全管护机制的建议

我市五县两区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2年内负责管护的基础上,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村级水管员和水利部2016年下达的每公里一万元的管护经费等政策,落实了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确保河流有人管、有钱管、管长效。源城区按每公里每年1万元,和平县和龙川县、紫金县分别按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每公里每年1万元、0.5万元,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每公里每年0.5万元、0.25万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东源县按河流长度每3公里聘请1名“河工”,将村级水管员和卫生保洁员及护林员“三员合一”。连平县在现有村级水管员政策的基础上,由县财政每人每月再补助1000元。目前,我市共设立了市、县、镇、村四级河长14871人,其中市级河长6人、县级河长128人、镇级河长1414人、村级河长13323人(含自然村),基本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市、县区、镇、村(居)四级河长体系。每条河流聘请保洁员每天巡查和清理河道垃圾,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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