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20180080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河源市基层委员会:
贵委《关于加快民宿发展,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由我局主办,市公安局、商务局、文广新局、旅游局等部门协办。我局牵头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协办单位认真研究,开展本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响应国家、省有关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依托生态、旅游、乡村、人文资源和区位优势,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宜居村庄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等项目建设。民宿旅游作为乡村旅游综合性产品应运而生,成为又一惠民富民项目,得到广大乡村群众的积极响应。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有50多家民宿,约500间客房,上千张床位,旅游从业人数有2000多人。其中发展较好的民宿有源城区大水特色文化民宿、东源县梨花屋舍、摄布李家湾、康汇·酒坊民宿、阳光绿源、和平县东江画境、仙女石农家乐、酒饼岗农庄等。我市乡村民宿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已呈现出从简单的住宿功能逐步向休闲体验和康养、度假等功能转变的趋势,逐步成为乡村旅游新业态和新亮点。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政策扶持。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民宿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多次赴各县区开展民宿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调研指导工作。2016年7月,市政府印发了《河源市创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从2016年至2020年,全市打造20个特色小镇、30个美丽乡村的创建目标,并设立专项资金扶持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河源市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设立全域旅游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特色乡村旅游、民俗特色旅游小镇建设,并要求出台乡村民宿管理政策措施,支持特色民宿发展。同时,制定出台了《河源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河源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计划》、《河源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河源市2017年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为乡村民宿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资金保障。此外,部分县区也结合本地实际起草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如《源城区星级旅游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试行》》、《东源县星级乡村旅游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东源县星级乡村旅游民宿奖励暂行办法》、《连平县农家乐、民宿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二)规划先行,强化引领。我市坚持科学规划、规划先行,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防止盲目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破坏生态环境与自然景观。一是抓旅游总体规划。编制了《河源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万绿生态旅游产业园总体规划》等,为全市乡村民宿等旅游产业合理有序开发提供强有力的科学依据。二是抓镇村规划。截至2017年底,全市94个乡镇实现总体规划编制全覆盖,全市村庄规划编制率达到80.9%,2018年底将实现全覆盖。镇村规划的普及,为改善我市镇村面貌,加强镇村生产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
(三)完善设施,优化环境。各县区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列入常态化管理,深入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机制。依托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大力改造和新修村道,基本实现村道主干道硬底化以及亮化工程,各试点美丽乡村和大部分旅游扶贫重点村建有休闲文化广场、标准卫生站、公共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正在规划建设,古驿道、古建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有序开展。目前,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初显成效,发展乡村民宿旅游的条件日臻成熟。
(四)转变理念,创新发展。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我市要求各县区注重差异定位,转变发展理念,做到创新发展,培育具有影响力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资源型单一经济向工商贸及旅游三产多元经济转型升级。目前,我市以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为统领,积极推动乡村旅游项目发展,打造吃、住、养、游、购旅游产品,拉长旅游产业链。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开发有特色的民宿,通过经营民宿、出售农副土特产品、进行接待服务、参与经营入股分红等方式,引导农民从事较低附加值的农业转向从事较高附加值的服务业,为农民持续增收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发挥了民宿在提升产业、旅游扶贫、繁荣农村的引领作用,基本形成以民宿旅游带动多业联动、多业融合的乡村旅游新业态。
三、存在问题
乡村民宿作为一种农家乐休闲旅游新业态,我市乡村民宿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缺乏规划引导。目前,省尚未就乡村民宿发展出台相关规划、指导意见和标准等政策文件,缺乏发展指引。我市乡村民宿起步较晚,暂未对民宿以及民宿相关旅游配套产品、设施等进行统筹谋划,民宿经济处于自我发展状态。二是缺乏专业化运作。我市乡村民宿经营者主要是当地农民,经营理念较狭窄,管理服务人员的职业化程度较低。三是发展环境有待优化。受现有政策的制约,乡村民宿是由农民自行建造,难于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环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四是现在民宿经营主要是个体投资为主,自我发展,财力上不足以完善娱乐、购物、交通、卫生等旅游基础设施,区域规模效应不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划布局,试点先行。研究制定民宿发展的布局规划,对现有民宿发展摸底排查,并根据自然景观、村庄条件等,出台相应的民宿发展规划线路图,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充分考虑产业布局、人口集聚、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形成目标明确、布局合理、定位科学、特色鲜明的民宿发展规划。对目前具有资源优势和建设基础的村先行试点,通过村统一经营、村民自主经营或引入工商企业主体等多种模式进行开发,突出民俗活动、农业体验、休闲娱乐、健身养老等不同主题,打造适合不同消费者群体、多层次、多元化的乡村民宿产业体系。
(二)加大政策扶持,突破制约。一是出台民宿标准,规范行业管理。今年5月29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2018年制订规章计划》明确了2018年制定规章计划的目录,其中《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作为省政府计划完成项目之一,有望年内出台。我市将根据《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以及现有《广东省旅游条例》、《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于评价》和《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等政策文件,结合全域旅游创建,乡村旅游发展,制定全市旅游民宿发展条例、管理办法。二是整合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整合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创建、全域旅游建设等资源,加大对乡村民宿建设的资金扶持,同时制定补助标准,对有一定规模民宿经营户数的村建设旅游配套设施或游客接待中心和资源禀赋较好、市场前景广阔的精品项目予以重点补助。三是推进民宿经营证照全覆盖,简化、完善乡村民宿有关环保、工商、消防等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的审批事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制订准入门槛和审批办法,设置相关达标要求的政策,对符合达标要求的民宿发放证件,确保其正常经营。
(三)加强指导和服务,确保有序发展。一是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试点村加强对市场的调研和分析,根据试点村的特点和优势,按照市场细分原则来确定目标客户群体,准确定位。指导有关试点村制订专业化、商业化的发展项目,提升民宿产业整体品质。二是鼓励民宿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不少旅游电商平台开始落户河源,且发展态势良好。鼓励民宿企业入驻我市现有乃至国内大型旅游电商平台,充分利用旅游电商平台资源,提升知名度和竞争力。三是借鉴外地的经验,建立行业协会,强化设计,组织开展民宿业主和服务人员的经营理念、营销策划、管理服务技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档次。四是加强对民宿发展的服务质量、消防、卫生等的监管,确保有序发展,实现诚信经营,提升知名度,打造民宿经济的品牌。
(四)理顺机制,强化合力,完善配套。一是由各级政府牵头,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乡村民宿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协调例会制度,定期协商解决乡村民宿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把发展乡村民宿作为农民增收和旅游经济的重要工作来抓,与所属民宿村的乡镇(街道)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推进民宿经济的发展。二是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进一步推动民宿发展区域的旅游交通、便民设施、生活设施等建设,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道路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力度。三是加快推进乡村民宿发展区域周边的旅游项目的建设,增加可游性,使乡村民宿和旅游项目形成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局面。同时对现有的旅游资源进行科学的整合管理,充分利用乡村自然生态、田园风光、客家民居及特色农业,依托临近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示范点、农场果场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民宿,将民宿打造成集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农事体验、特产购物、娱乐于一体的乡村旅游特色产品。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