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2018007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叶国强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河源市美术馆新馆的提案(第2018007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为此,我市近几年大力发展公共文化设施事业,新建、改建了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如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馆等,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各类文化设施,如坚基桃花水母大剧院等,文化设施得到较大补充和提升。但因我市建市时间较短,部分文化设施建设标准较低、设备配置有限,如市美术馆,原为我市早期建筑,虽后期经过改造,但因建筑结构、层高等因素限制,难以举办一些大型、高标准的书画展览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河源美术事业的发展。
鉴此,我局支持规划建设市美术馆新馆。对于委员们提出的选址建议,经核查,永和路南边、文昌路东边、市民健身广场对面空地为市人民政府划拨给东埔街道太阳升村村民委员会的生产生活用地,无法规划建设美术馆。因此,我局建议美术馆新馆规划建设用地选址在江东新区。如市政府同意建设美术馆新馆,我局将按照职能做好用地的规划选址工作,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美术馆新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报批工作,力争将市美术馆新馆建设成建设高标准、设施现代化的标志性建筑物,为河源城市建设添亮加彩。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