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潮炫、殷汉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缓解市区停车难的提案(第2018007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区汽车保有量直线上升。由于停车设施的建设速度滞后于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停车难”成为市民高度关注的问题。你们提出的关于缓解市区停车难的提案,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近几年,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市区停车设施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做好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科学安排停车场规划建设用地,确保建设项目按要求配套停车设施。
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严格按照国家、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划预留社会停车场用地。在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时,根据城市规划和相关规定,按住宅不少于1.5个/户、商业办公不少于0.7个/百平方米建筑面积等标准配建停车位。在项目设计方案审查、规划、施工报建以及规划条件核实过程中,加强监管,确保停车设施达到配建要求。同时,在制定或审查大型公共项目如学校、医院、公园等的新建或改建规划建设方案时,加强停车设施的配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提供更多的公共停车位,供广大市民使用。
二、加强执法与管理,合理施划道路停车泊位。
公安部门与城管部门在确保交通顺畅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规范地对市区具备条件的道路如兴源路、凯丰路、永和路、大同北路等,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和人行道停车泊位,并配套设置停车指示或禁停标志,明确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能随意停车和逆向停车。同时,加强整治和查处违法占用路边公共停车泊位的行为,还公共车位于广大市民。经过对道路停车泊位的重新施划与加强监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路边“停车难”的问题,道路交通也得到相对改善。
三、实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停车收费行为。
今年7月13日,由市发改、住建、公安、交通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河源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发改价管〔2018〕189号),对我市停车收费进行了规范,利用价格杠杆原理调控车辆出行,提高停车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该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停车收费管理、停车收费行为监管等事项。该管理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施行。下来,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协作,对兴源路、大同路、化龙路、长塘路等部分道路路段试行停车计时收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到市区其他道路。
四、加强利用科技手段,推广智能共享停车平台。
《河源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施行,是调节停车供需矛盾,提高停车泊位使用率、周转率,盘活停车资源的前提条件。下来,政府各部门将加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政府、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商业区、学校、道路等区域的停车泊位进行统筹管理,打造车位共享、错峰停车、有偿停放、电子支付和实时数据更新的智能共享停车系统平台,让停车实现智能化、共享化,使得城市停车资源能用、好用、易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