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河环函〔2018〕494号
姚家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综合开发规模和乡镇工业对资源的利用强度日益扩大,使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中国梦的高度,深刻领会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义和具体路径。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农村环境得到一定的整治,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仍然严峻。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就显得尤其紧迫。
现就您的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同心发力,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一是持续多年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群众参与,特别对农村居民的环保知识普及起到了一定作用。二是积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市于2015年建成6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94个垃圾转运站、9872个垃圾收集池,并基本投入运营。有72个行政村、108个自然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我市5县均采取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对违法开采矿山进行了有效治理打击。市环保局对非法排污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整治,市国土局积极打击非法开采矿山和推动矿山环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等。
二、办理第20180064号提案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
针对您的建议,为继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我市采取了相应措施:
(一)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组织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月”“环境文化节”等环境公益活动,开展了知识竞赛、摄影比赛、图片展览、广场活动、农村环保专题宣传活动等,大力宣传农村环保科普知识,向农村基层普及与他们密切相关的农村环保知识,提高农民环保意识。二是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环保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的“四进”活动。举办了环保科普展活动、低碳骑行活动、市直环保系统“6·5”世界环境日杯体育竞赛活动;“生态环保志愿林”栽种活动、保护万绿湖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环保主题灯谜节等活动。启动了“青少年环境知识科普课堂——生命之水”环境教育活动。联合省环保宣教中心、广东自然学院、市旅游局、市教育局、万绿谷等单位举办了探索自然?穿越万绿谷、“粤环保·粤时尚·粤运动”2017年河源环保徒步系列活动。开展了绿色骑行+休渔放生公益活动。开展了环保“五进”公益活动,即环保法规进企业、环保知识进学校、环保生活进社区、环保科普进农村、环境教育进基地,通过开展“进100家企业”“进100场次环保基地”“进100个农村”“进100所学校”“进100个社区”等环保“五进”志愿服务,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传播环保理念,为倡导绿色生活、节约能源资源、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向公众派发环境教育资料。结合每年的环保宣传月、世界环境日、环保法治主题宣传、环境文化节等活动,通过举办环保图片展,发放环保袋、环保宣传册、宣传单张、设置环保知识展板等,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编印宣传资料向公众派发,派发《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编印《一部“长牙齿”的法律——图说新环保法》小册子(公众版、企业版)、《图说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环保生活》、宣传折页等系列宣传资料共计1万册。大规模在全市农村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向全市共1421个村(居委会),发放环保宣传海报1500张及环保宣传手册80000多本。四是强化新闻宣传。围绕环保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污染减排、土壤重金属污染、农村环境治理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环保工作。五是畅通渠道全民环保。打造环保非政府组织参与品牌,拓宽渠道充实力量。环保活动邀请环保志愿者参加,推进与学校及社会团体的交流,充分依托河源市环境保护协会等参与环境宣传,动员市民参与环境保护。
(二)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大力推动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十三五”规划和近期市政府对规划的调整安排,全市拟在2018-2019年规划新建5个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东源县灯塔、船塘、叶潭,龙川县麻布岗、铁场),现拟新建的片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全市县、镇、村三级按照方案要求基本建立完善了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了负责垃圾终端处理的队伍和设施;各乡镇成立了环卫管理机构、建立了负责垃圾转运的队伍;各行政村基本按照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组建保洁队伍,共配备5413名保洁员,保洁员工资基本达到1000元/月以上。三是加大镇级简易填埋场整改力度。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整改意见的要求,对全市86个简易填埋场进行初步整治(目前已关停58个),逐步解决了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污染源。经治理,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82%,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94.62%,村庄保洁覆盖率达100%,分类减量比例为51.65%。全市农村环境卫生得到了有效治理,各项技术指标基本达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四是推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目前,全市有72个行政村、108个自然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为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市5县均采取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龙川县为2016年省推进PPP模式整县镇村污水处理项目示范县,项目已动工建设,其中:车田、丰稔主体已开工建设,黎咀、廻龙、赤光、四都、黄布、紫市已进场围蔽、完成三通一平等工作;登云镇泵站征地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管网设计;车田、黎咀、铁场、四都、丰稔、田心、廻龙、黄石、义都、岩镇、赤光、紫市、黄布、细坳、贝岭、上坪、新田等17个镇已完成征地工作;1个村级点主体已动工,村级初步选址已基本完成。和平、东源、紫金、连平县于2017年启动项目工作。目前,和平县处于项目采购阶段,已确定社会资本方并签订项目框架协议书,正在注册项目公司;东源县处于项目采购阶段,目前已完成《东源县整县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PPP合同》签订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紫金县处于项目采购阶段,已发布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正在开展资格预审工作;连平县处于项目采购阶段,已确定社会资本招投标代理,已完成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工作。至2018年3月,全市31个乡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32座,合计处理能力35.455万吨/日,全市污水管网约754公里。2017年市区污水处理率为94.10%;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为81.47%。
(三)切实加强和完善控制乡村企业环境污染
对非法开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是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矿山开采后水土流失严重、未进行植被复绿的非法矿山,报请政府依法进行关闭;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矿山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未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和其他手续的,要求当地政府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完善相关手续,不能完善相关手续的,依法进行关闭;二是对有环保合法手续的矿山,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相关治理设施,对矿区公路主要路段进行硬底化,消除雨天因路面泥浆污水到处横流现象,严格按照矿区土地复绿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生态环境治理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三是对环保设施不完善、排放污染物不达标的,报请当地政府实施限期治理或整改,不能依期完成治理或整改任务的,坚决予以关闭;四是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连平县、东源县政府对影响万绿湖水质的南坑溪附近非法采矿点进行整治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强巡查,发现有死灰复燃的非法采矿点,坚决予以关闭,确保万绿湖水质不受污染;五是建立联动的执法机制,按照“政府统筹、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抓好对矿山的管理。
(四)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的公众参与机制。
全力畅通渠道全民环保,打造环保非政府组织参与品牌,拓宽渠道充实力量。环保活动邀请环保志愿者参加,推进与学校及社会团体的交流,筹划各种环保宣传活动下乡下镇,调动乡镇居民积极性,参与度,普及宣传发展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理念,充分依托河源市环境保护协会等参与环境宣传,动员市民参与环境保护。
(五)加强矿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对非法开采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积极推动矿山环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一是加强矿山清理、环境恢复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了全市矿山到期清理整顿、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通过加强矿山生产监管、定期巡查、清理整顿、矿山整合、有序退出生态红线区域等方式,对矿山企业违法违规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复垦复绿不到位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整治,有效提高矿山企业的绿色、健康发展,同时保证了矿区及周边人居环境不受干扰、污染。按照“青山绿色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绿色理念及全省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计划到2020年全市建17个绿色矿山,使矿山采矿活动与生态环境和谐统一,消除采矿活动对环境和生态造成的巨大负面影响。其中连平县大顶铁矿已经完成了绿色矿山建设。二是严格执法,强化农村国土资源管理舆论引导。严肃查处农村非法用地、用矿行为,减少因违法行为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现象。同时强化源头防控工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乡村用地管理保护知识宣传教育,让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的危害性,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主动参与到农村环境保护的活动中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尽管我市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扩大战果。您对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力度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下一步,我市将以这个建议的办理为契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将加强农村环保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各种媒体渠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村民的环境意识,调动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开展环保“五进”志愿服务系列公益活动。
(二)大力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明确职责落实建设责任,继续积极推动乡镇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鼓励多方筹措资金,破除资金制约瓶颈,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扩大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垃圾处理站等建设力度,科学合理选择建设路径,因地制宜选择处理工艺,规范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改厕建设,确保化粪池按三级化粪池标准建设。
(三)完善乡村企业环境污染的法制建设。要转变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观念,积极推动对现行环境立法的重新整合,创设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的调整农村生态安全及乡村企业环境管理的法律机制。构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制体系,完善农村环境和资源保护基本法,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大力度推动环保科普进农村、环保知识进学校、环保生活进社区,引导、鼓励各阶层人士积极参与环保志愿活动,共同履行环保责任,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环保”宣传氛围;同时充分发挥和调动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拟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我为环保献一策”等系列活动,编印和派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的宣传,提高村民的参与度,使村民成为改善农村环境的生力军。
(五)实加强矿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打击偷采滥采挖矿产资源等环境违法行为;发挥联合工作机制的效用,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矿山整治行动;落实辖区政府的整治责任主体,针对非法开采行为的特性,作为基层政府,对偷采滥采挖矿产资源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打击,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六)把好环保准入,防止污染转移。认真贯彻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把好环评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提出的“四个不批、三个严格”的规定,切实做到不越权、越级审批,不降低评价标准,对环境敏感的建设项目实行环保审批公开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严防污染向农村转移。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和省政府差别化产业政策等规定,出台了《河源市产业环保准入条件和项目环保准入实施细则》和《河源市推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工作方案》,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特此答复。
河源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