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别:B)
河环函〔2019〕402号
黄练雄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民宿和农家乐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乡村生态资源丰富,环境优美,空气质量常年保持在优良水平,是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的生态旅游胜地。同时,我市作为粤港地区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和生态屏障,地理位置非常敏感,水资源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压力相当大。你们适时提出的《关于发展民宿和农家乐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对于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围绕民宿和农家乐高质量发展,我市做了大量工作。
一、主要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规划引领,科学谋划产业发展。近年来,为了加快并规范我市旅游业的转型升级,我市严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和“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防止盲目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破坏生态环境与自然景观,编制了《河源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万绿生态旅游产业园总体规划》《河源市旅游业十三五规划》等,保证旅游产业发展的科学性、规范性。同时,我市正在草拟民宿或农家乐等标准及扶持政策,指导精品民宿及农家乐发展。
(二)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大力贯彻实施《旅游法》,出台和补充了关于资源开发、旅游饭店、旅行社、景区景点、质量监督等方面的一系列管理文件,通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旅游经营行为,落实环保要求。同时,旅游部门加强了对旅游从业人员包括民宿、农家乐经营者的教育和培训,培植环保观念,增强其生态保护意识。
(三)联合行动,依法清拆违法农家乐。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求,环保部门会同源城区政府于2016年底对新丰江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4家农家乐予以依法关停(分别是墩头林场大排档、明月泉饮食山庄、桂山客家餐馆及菜园子农庄),并于2018年5月由源城区政府组织力量对这4家农家乐的相关建筑物依法全面拆除,共计拆除面积达4000平方米。二是建立健全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长效机制,杜绝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实现精准管理。今年6月中旬,生态环境部门再次派出执法人员对一级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未发现上述已拆除的4家农家乐有复产迹象,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四)多措并举,对库区周边餐饮旅业规范管理。一是由东源县政府组织开展临江临湖餐厅整治。2018年底,该县对辖区内临江临湖餐饮旅业项目进行排查,其中临江餐饮旅业项目46家,临湖餐饮旅业项目108家,共计154家。根据排查情况,该县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8人次,对存在问题的36家餐饮旅业项目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经营废水应配套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废水经预处理后自行消纳,并妥善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确保项目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洁。二是由源城区相关镇街及部门对源城区范围内临湖农家乐进行排查整治。经排查,河源市源城区环库公路边约有30家农家乐,这些农家乐均为当地塔坑村原住民经营,餐饮废水均经配套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附近小溪汇入万绿湖。同时,为进一步解决塔坑村小组生活污水问题,源城区源南镇政府已按相关要求,拟实施源城区环库公路(塔坑村段)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立项。三是由住建部门通过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运输设施、积极倡导和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对民宿和农家乐经营过程中垃圾进行有效处理,防止因垃圾处理不当造成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五)加强宣传,推动和谐发展。一是重视引导万绿湖周边的民宿和农家乐开展环保教育宣传,开设了环保宣传栏和环保廊,要求导游员通过背环保袋,讲解环保知识等寓教于游的方式,让游客也成为环保使者。二是连续多年组织全市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月”、“环境文化节”等环境公益活动,开展了知识竞赛、摄影比赛、图片展览、广场活动、农村环保等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村环保科普知识,提高村民和民宿、农家乐经营者的环保意识。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民宿和农家乐高质量发展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环库公路周边仍有农家乐的餐饮废水经简单处理后排入附近小溪,汇入万绿湖。二是受资金不足、征地困难等因素影响,库区相关村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较慢。三是部分民宿和农家乐经营者的环保意识不强,未落实好相应的环保措施。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来,我市在发展民宿和农家乐过程中,将继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调查摸底,科学规划。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及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民宿和农家乐调查,对全市民宿和农家乐的经营情况、环保情况进行摸底,特别是万绿湖周边的项目。对存在问题的民宿和农家乐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促进民宿和农家乐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出台标准,完善管理。依据《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两个河源”的发展实际, 出台全市民宿和农家乐标准,规范民宿和农家乐行业发展,提升民宿和农家乐质量。推进民宿和农家乐经营证照全覆盖,加强民宿和农家乐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对民宿和农家乐实行评星评级,提高民宿和农家乐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打造良好的民宿和农家乐品牌,引导民宿和农家乐高端化、精品化发展。
(三)多措并举,综合整治。认真组织实施《东江新丰江河源段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河府办〔2019〕15号)。一是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东江、新丰江沿岸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80%以上。二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做到“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今年年底前,完善村庄标准垃圾屋、收集点和保洁员配置,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各级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三是全面取缔河流沿岸非法餐饮场所,依法整治相关审批手续不齐全和治理设施不完善的餐饮场所,加强对已取得合法手续的餐饮场所环境监管,确保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减轻对河湖水质影响。
(四)加大宣传,增强意识。通过主流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新媒体及印制宣传画册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知识宣传,引导民宿和农家乐经营者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民宿和农家乐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关系,进一步提高民宿和农家乐的吸引力,实现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互利共赢。
我市一向把保护万绿湖作为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今后也必将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在发展民宿及农家乐的过程中,一如既往地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引导企业依法守法经营。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建议!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特此答复。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9日
(联系人:张明辉,联系电话:0762-3222619)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市府办公室(综合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