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20190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邓运德委员:
你们提出的新能源汽车需要发展,配套设施是关注的焦点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近几年,国家积极出台政策,推进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方向战略转型。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发展新能源汽车工作有序推进。
一、基本情况
(一)按照上级要求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进行分配和清算。
目前,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的相关补助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分年度对符合申报专项资金的新能源车辆进行补助,认真做好了补贴发放工作。
(二)编制配套设施发展规划,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
我市编制了《河源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至2019年8月止我市已建成(不含私人建设)充电站19个,充电桩250个,全部已接入省(粤易充)平台,基本可以满足电动车充电需要。下来我们将加大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二、接下来工作计划
(一)制定相关规划,指导新能源汽车发展。
由于我市财力较为薄弱,市级财力难以保障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技术研发、大规模改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了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我市各相关部门将根据上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一是计划制定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配套设施中长期规划,明确近、中、远期目标,并对新规划及开工的项目必须规划和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配套设施。二是计划制定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分年度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
(二)研究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激励性补助政策。
根据上级对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要求和新能源汽
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以及我市中长期规划和相关实施方案,进一步研究出台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激励性补助政策。按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我市增加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性、实惠性的措施,不断提高我市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三)加强推广应用监管。
加强与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部门衔接,对接新能源汽车运
营车辆检测平台。对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企业征信体系和产品质量评价体系,将补贴申报、车辆安全、车辆技术经济效能及有效使用等指标纳入体系管理的进行对接与跟踪,对被省因失信而纳入黑名单的企业,防止进入我市流通市场。
(四)实施规划,加快推进各类设施建设。
按照我市编制的《河源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加大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分阶段、分区域推进我市现有道路基础设施的适应性改造和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力求未来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充分满足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需要。
(五)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战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按照省的要求,计划在我市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场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按照省的要求,对于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我市住建部门将不得办理验收手续。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对申请并具备建设条件的充电设施项目,应出具同意项目建设安装意见方可建设。鼓励我市开展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提高充电桩使用效率。鼓励我市各类主题依托省充电设施公共信息只能服务平台开发充电导航、故障报修、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
(六)加强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全力推进公交电动化(含氢燃料电池汽车),实现我市市区到2020年完成电动公交车占比超80%的目标。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在出租、环卫、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力争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个百分点。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按照国家、省的要求,执行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