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人社函〔2019〕391号
梁嘉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保洁行业加强管理的提案》(第20190058号)我局已收悉,经综合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严把全市保洁服务企业的市场准入关。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降低了保洁服务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下一步,我们将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作为重要着力点,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对逾期报送企业年报、公示的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等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保洁服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进一步加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应用,定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抄告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提请各地各单位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其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二是有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模式,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为此,构建“一网联动、随机抽查、协同监管、综合执法”的监管新格局,实现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达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行政执法事项的全覆盖,达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效果。三是做好“涉企信息一张网”工作。通过“大数据”格局编织好信用监管的一张网,对商事主体打造立体的信用信息画像,也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成果切实得以共享,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并推动社会共治,成为加强市场监管的有力武器。
二、加大对保洁服务企业无证无照的清理清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发挥综合执法整体效能,查处取缔保洁服务企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构建公平竞争、治理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协调组织召开查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部门沟通交流,面对面形式进行研究、部署、协调重点工作的开展,着力解决查处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二是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以部门间联合发文的形式,推进联合信用约束。落实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将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纳入其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市场主体在经营场所公开信用承诺。
三、引导成立保洁行业协会。目前,我市尚未成立保洁行业协会。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及省两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14号)精神,成立行业协会可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具体可登录河源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了解相关事宜。下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引导保洁行业成立保洁行业协会,促进保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保障保洁行业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力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的健全,为营造我市更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近几年来,我市各级相关职能部门顺应形势需要,每年均定期开展两次以上保障劳动者权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下来,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和培训活动,具体采取向企业派发宣传资料、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保洁服务行业内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劳动者维权意识。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保洁行业管理合力。保洁行业发展迅速、且涉及就业者较多,工资待遇普遍偏低,行业内用工管理较为混乱。下来,我局将加强与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对保洁行业劳动用工情况的联合检查,并不定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我市保洁行业经营状况和用工情况调研,引导保洁行业相关企业对职工开展培训教育、职业技能提升,充分发挥企业的人文关怀。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机制相关规定,目前劳动保障监察主要由举报投诉案件专查、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进行,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平均每年每人不少于60户次。下来,我局将结合保洁行业内企业的用工特点,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并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接到的相关劳动者举报投诉,及时快速调处,以规范该行业内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保洁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