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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80050号代表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8-06 17:22:4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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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河卫计案函〔2018〕26号

黄练雄委员:

您在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提案》(第201800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建设卫生强省、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大力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按照国家和省卫计委《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卫办〔2016121号)要求,我市从2014年在源城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2017年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建立签约团队共589个,签约人数为1141369人,签约率为37.06%,重点人群签约人数为461263人,签约率为60.12%

一、领导重视,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列入2017年市委十项微改革内容之一,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多次组织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我局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此项工作,积极推进签约服务的落实。制订了《河源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河源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家指导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相关科室紧密配合。各基层单位建立了家庭医生团队,实行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以点带面不断推进签约服务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人心,各县区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传播媒介,让居民理解现阶段签约服务的内涵与标准,合理引导居民预期,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利用率。在今年的“家庭医生宣传日”活动中,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让家庭拥有医生,让医生走进家庭”,“让每一个家庭都拥有一个家庭医生”等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树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意识,提高对家庭医生的依从性和信任度,为我市顺利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政策,提供保障。2017年1月会同市发改、人社、财政等部门制订了《河源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付费标准(第一批)》明确了签约服务费用的保障机制,签约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签约个人负担的方式。即按社保个人门诊包干经费统筹使用。服务包有免费包和收费包两种形式。基本服务包为免费包,由公卫经费代为支付。其他初级及中、高级包为收费包,社保部门在社保门诊补偿资金按50%比例给予报销,年报销封顶线为350元。

四、医防结合,共同推进。创新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模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卫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三级医疗网络,发挥家庭医生在居民健康和医保费用中的“守门人”作用,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

由于我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卫生技术人才缺乏,技术人员素质不高,群众对签约服务存在认知不足,因此在推进工作中存在较大的困难。我们将会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力度,积极推进签约服务的开展,签约一个,落实一个,提高曲子的获得感。感谢您对河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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