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源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015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河财法函〔2018〕75号
市教育局:
现就叶润兰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公办幼儿园建设的系列提案》(第20180156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根据《河源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河教【2017】142号)的文件精神,建议市教育局牵头,会同源城区教育局对市区现有幼儿园进行梳理,科学规划公立幼儿园建设。关于收回原部门、集体举办的幼儿园为公办园,提升公办园的比例的提议很好,建议市教育局专题向市政府提出方案。并且加大对现有开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规范现有幼儿教育市场,让孩子的教育质量得到充分保证。
二、关于出台河源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及扶持办法的问题,2016年贵局已汇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出台了《河源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河教基【2016】98号),市财政也已将此项经费纳入预算中。
今后,市财政将视财力水平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尤其是学前教育投入,同时也将会同市教育局,积极向上级反映,提高学前教育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水平。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