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财法函〔2018〕69号
市教育局:
现就肖蓼委员提出的《关于创建河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特色学校”的提案》(第20180122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保护、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重要举措。建议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文广新局、市文联等单位大力开展河源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将花朝戏、客家山歌等非遗引进校园,通过艺术展演,鼓励基础和条件较好的学校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戏曲”资源项目,纳入专题的校本课程,让广大青年感受到传统表演艺术类非遗的魅力,提高青年学生对非遗传承和保护的参与感、获得感。组织文化志愿者进校园和发展校园文化志愿者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输入方式,激发学生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
二.根据《万博manxbet登录 办公室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府办〔2017〕47号),逐年加大经费投入,推动戏曲进校园工作。截止6月30日,市财政2017-2018年共安排专项资金60万元给市歌舞团(河财教〔2018〕34号、河财教〔2017〕121号),专项用于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对口支出。(以上数据均为本单位统计数据),助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同时,省财政厅每年都有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2016-2018年共安排资金40万元。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配合,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切实保障“非遗进校园”工作的经费投入。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