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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015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30 15:15:0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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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函〔2024〕47号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015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就谭台哲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源城产业转移园扩大省级认定范围的建议(第20240015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积极指导源城产业转移园开展规划环评。一是指导源城区工业管委会对届满5年的源城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规划环评开展跟踪影响评价,进一步提升源城区产业转移园环境承载能力,提升产业转移园绿色发展活力,助力源城区产业转移园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指导源城区工业园管委会规范开展园区扩园,宣贯园区扩园规划环评工作程序,明晰扩园规划范围等相关事宜,助力园区扩园。三是组织源城区工业园管委会相关人员参加全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视频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加强源城产业转移园扩园规划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衔接,为接下来园区开展规划环评提供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后续制定环境管理措施等思路,助推我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二、积极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帮扶。一是2023年11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局积极响应,深入探究试点工作方案,组织源城区工业园管委会准备试点申报材料。对园区提交的试点申报材料仔细检查,查漏补缺。二是我局积极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前往源城区工业园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工作现场帮扶指导,与管委会进行座谈交流,充分了解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现状、帮助园区梳理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等,对照园区完善的试点申报材料要求逐项审核把关,指导联动试点申报工作,助力园区高质量发展。我局于5月24日将审核后的相关材料报送省厅。

  三、督促园区执行环境状况评估制度。按照省有关规定,各省级产业转移园需严格按要求完成每年度的园区环境保护状况与管理评估,并在各县(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开发布。指导源城产业转移园已按要求评估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管理情况,并对评估情况进行了公开发布。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祎,388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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