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河发改能源函〔2024〕160号
巫玉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河源供电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制定建设规划
市发展改革局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印发了《河源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河发改能源〔2022〕199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对新建公共停车场、城区建设项目、公共场所、新建住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停车位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几年,我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充电桩数量大幅增长,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累计建成充电站(点)605个、公共充电桩2188个,与“十三五”末比分别增471个、1634个,增幅351%和295%,其中建设地点在镇村的充电站(点)323个、公共充电桩755个,分别占总数53.4%和34.5%,在城区范围内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2千米,实现全市乡镇充电桩全覆盖。已安装的公共充电站(点)很少出现满负荷使用情况,基本可满足新能源车主的充电需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河源市物业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引(试行)》,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地面及地下车库改建、扩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工作,保障工程安全。并把缓解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对于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项目,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对具备条件安装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纳入小区改造方案,合理确定设置的比例;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和引进社会资本相结合参与建设,加快解决老旧小区充电桩安装难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河源供电局印发了《河源市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24年底前,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车位总数的10%。省交通运输厅今年印发了《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设施更新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要求到2027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总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车位总数的15%。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督促协调辖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服务区运营管理单位切实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境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能源车主提供良好的充电服务。目前,除城南停车区外,我市境内所有服务区(停车区)均建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将充电站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等同步考虑,充分利用公园广场、自有物业、停车场等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充电桩设施建设或充电指示标志建设涉及道路开挖审批的,依法依规给予更大的支持。
市机关事务局印发了《关于征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意愿的通知》,收集市直单位的安装意愿,并成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市直单位办公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目前,经充分调研,拟在市会议中心停车场试点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河源供电局为服务“百千万工程”,今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推动全市城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投运达到50个(按枪计)以上,并开展对东源县柳城镇下坝村、龙川县佗城镇枫深村、连平县田源镇永吉村、连平县上坪镇古坑村等4个重点示范村充电站点的建设。
二、提升充电服务水平
市发展改革局鼓励有条件的加油站,在加油区域外配套建设一定的充电设施,建成油电一体化综合服务站,鼓励供电企业建设超级充电站,提升我市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河源供电局积极响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4〕117号)有关要求,持续推进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应用超级充电桩,今年计划在我市粤赣高速忠信服务区等4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将普通的120千瓦一桩双枪改造为600千瓦液冷一拖八超级充电桩,充电速度预计将提升10倍,使用寿命预计提升4倍,大大提升节假日高速服务区的充电体验。
三、加强充电桩监督管理
目前,广东省已建成了全省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服务平台—“粤易充”平台,计划打造成包括查桩找桩、预约充电、费用结算、检测监督、信息推送等综合性平台,市发展改革局将积极宣传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全面接入“粤易充”平台,为充电桩安全监管提供坚强保障。省能源局正在组织修订《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市发展改革局将积极配合提出相关意见,待文件正式出台后更好指导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按照“谁备案、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指导县区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政策及使用方法,多形式、多层面广泛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充电宣传教育,引导居民自觉远离私拉乱扯电线充电行为,确保居民充电安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协议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后期运营和维护,落实后续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已在市质计所,东源县、连平县质计所建立了新能源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装置,每套均包含新能源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装置和新能源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装置两个计量标准,并在2023年7月开展充电桩的强制检定工作。2025年,龙川县、紫金县质计所预计新增2个充电桩检定装置。同时,将加强充电桩计量监管,建立辖区充电桩计量监管台账,压实充电桩运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充电桩运营单位做好充电桩的强检申报工作,2025年1月1日起,对充电桩未经检定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充电市场计量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加强执法管理,对违规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行为严格执法,依法处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规划建设,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枫,31861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源:能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