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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53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2-08-25 15:35:0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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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现就叶晨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借助撂荒土地复耕复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0220153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水务部门主要负责大中型灌区的骨干工程的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为农田复耕、降低撂荒地比率提供保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一、中型灌区基本情况

我市没有大型灌区(即灌溉面积30万亩及30万亩以上)也没有重点中型灌区(即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以上)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目前我市在册一般中型灌区共22个,设计灌溉面积39.3万亩、有效灌溉面积37.02万亩、实际灌溉面积34.7万亩,各县中型灌区均由镇政府部门或下设管理处(所)为管理单位,均已执行取水许可管理,并完成成本核算20宗,今年底可实现中型灌区成本核算100%。

二、中型灌区加固改造及续建配套工程建设情况

我市共有9宗中型灌区通过水利建设示范县(东源县3宗、紫金县2宗、江东新区2宗)、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源城区1宗)、中型灌区加固改造试点(连平县1宗)的方式进行加固改造。加固改造内容主要是灌区骨干工程(渠首、干支斗渠道),建设标准约1500元/亩,省级以上补助标准约1000元/亩。完成建设总2.1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59亿元、省级补助资金1.52亿元。新建渠首工程3座、改造渠首工程4座;新建渠道5.21公里、改造渠道194.31公里;新建渠道建筑物149座、改造506座。恢复灌溉面积1.17万亩、新增灌溉面积3.1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48万亩。新增节水1521万立方。

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规划

我市现有在册22宗中型灌区中,尚未开展加固改造(续建配套)的还有13宗。今年3月,水利厅部开展了中型灌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对各县进行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的需求进行统计。我市仍需对17宗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建设(包含已加固改造需进一步开展续建配套建设的5宗,另外龙川县牛崆引水工程灌区因城区外扩的原因,灌区面积锐减,暂时不纳入建设范围),建设资金总需求4.61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造渠首工程13座,新建渠道12.3公里、改造渠道231.79公里,新建排水沟9公里、改造排水沟10.3公里,新建渠道建筑物151座、改造渠道建筑499座等一批水利配套设施。预期将恢复灌溉面积1.6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1.5万亩,年新增节水2506万立方。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大多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特别是灌溉工程,原主干渠道大多为土渠,经过近十年来实施的9宗中型灌区加固改造工程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设标准较低。原建设要求是参照全国建设标准1500元/亩,参照的是地势较平的地区,而我市地处山区丘陵地带,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建设需要5000元/亩以上才能达到预期目标,与高标准建设存在巨大差异;二是灌渠维护难,管护资金缺口大。受地形地势及气候影响,骨干渠道大多沿山而建,容易受到边坡塌方、生物侵害、洪涝灾害等影响,渠道容易淤积,清理难,保持渠道正常运行需要大量的维修养护资金支持。三是受益镇村及群众节水认识不足。我市虽全面开展了农业水价改革工作,但群众在用水思想上没有节约用水、用水收费概念,存在用水管理混乱、分配不科学等现象。

为全力支持我市撂荒地复耕复种管理,接下来,我局将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争取我市中型灌区纳入新一轮中央项目进行提升改造,特别是近期力争我市7宗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纳入中央2023-2025年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计划,加快对7宗中型灌区开展骨干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灌区的供水保障水平。二是加快灯塔盆地灌区近期项目的建设,灯塔盆地灌区建设项目分近、中、远期实施,立足“省统筹、市负责、县落实”机制,按照“总体谋划、分期推进、分县立项、分步实施”总体思路,把灯塔盆地建设成省第4个大型灌区,彻底解决灯塔盆地农业用水工程性缺水问题,助力我市乡村振兴。三是配合市发改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农业水价改革的宣传,让节约用水、科学用水、保护水利设施意识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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