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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6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08-08 16:57:2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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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函〔202267

关于市届人大次会议第20220060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公安局:

现就潘石源()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严格燃放烟花炮竹管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建议扩大禁放范围

我市《关于在市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虽已修订印发十多年,但多年来《关于在市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均未更新或扩大禁燃范围,近几年来节假日(尤其是春节)期间在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也频繁发生,甚至出现过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污染天气的情况随着城市的发展,市高新区、江东新区、东源县县城与市区已连片成为市中心城区,为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建议进一步扩大市区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范围,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污染天气并防止火灾和伤害事故的发生

结合工作加强巡查和宣传

一是加强巡查,我局在日常统筹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市大气办巡查组的力量,加大对市中心城区的大气环境巡查力度,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转相关部门处理,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污染天气。二是加大宣传,我局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活动,将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齐力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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