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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00079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02-09 15:39:4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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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现就潘建斌代表提出的《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建议》(第20200079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方面主要负责强化验光配镜行业监管,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防止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我局在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验光配镜行业监管,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2019年我局贯彻实施《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粤教体〔2019〕14号),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粤市监量〔2019〕399号)的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人员224人次,对81家眼镜店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眼镜店是否有证照,是否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验光配镜行业的从业人员资质,在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等。检查发现,所有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配备了相应的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人员,在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2020年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眼镜配制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和“回头看”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眼镜店是否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在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等。目前各县区局、分局共检查16家,全部符合要求。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向企业负责人普及和宣传了眼镜制配场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眼镜制配企业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履行主体责任,签订《眼镜制配场所诚信计量承诺书》,全市共签订81份自我承诺书。

二、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防止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2019年河源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81家眼镜制配场所的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情况,并完成了82台焦度计、87台验光仪、19782片验光镜片组的计量检定工作,保证了计量器具在有效检定期内使用。2019年市场监管部门对40家眼镜制配场所的定配眼镜进行质量抽检,共抽检53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2020年抽检定配眼镜8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镜片厚度不符合标准、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不符合标准和球镜顶焦度偏差不符合标准等三类,执法部门对上述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对经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监督后处理。

三、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我局制定下发《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广告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广告监测工作。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的电视、广播、户外、印刷品等广告加强监测工作,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据统计,1-7份共监测电视、广播、报纸等广告279888条次,暂未发现有关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违法广告。二是加强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专项检查。今年,组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辖区的眼镜行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行为。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执法车辆84台,检查广告155个次,责令停止发布广告3条,拆除违法广告2处。

   下一步,我局依照监管职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强化验光配镜行业监管,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广告监管,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的宣传,加大眼镜行业不合格产品和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为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保驾护航。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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