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河城管执函〔2020〕125号
黄伟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城市环境脏乱差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照您提出的建议要求,我局迅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我市城乡综合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城乡人居环境和社会交通综合秩序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和提升。在城乡综合环境得到不断改善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如城乡垃圾处理机制不完善、车辆乱停放、私设停车位(锁)等,严重影响了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体面貌和交通综合环境。在城乡综合环境方面:乱丢垃圾、垃圾投放不规范、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垃圾桶爆满发生二次污染等现象时有发生;在车辆停放秩序方面:车辆乱停放、私划停车位、私设停车锁等现象屡见不鲜。
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方面,《河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了“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或者经营者应当将生活垃圾在规定的时间运输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转运点或者处置设施,做到及时清运,减少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停车泊位随意涂写,设置地锁、水泥墩等障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目前,我市城乡综合环境和交通停放秩序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在具体原因分析上:一是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不足,市民群众环境保护和交通环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仍需进一步完善,如我市各县均未建成有专门的建筑垃圾受纳场,影响了我市建筑垃圾受纳场和垃圾终端处理能力;三是公共停车位不足,车辆停放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四是日常执法监管不到位,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城乡综合环境方面
1.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提升市民群众环保意识。一是强化新闻媒体宣传。今年来,我局积极联系河源日报、河源晚报、河源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用电视广播播放、微信公众号推送、报刊报道、转载等方式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全方位、全媒体、全覆盖的宣传,从而营造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大力开展户外宣传。今年来,我局组织各县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通过户外LED显示屏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循环滚动式播放,并张贴了相应的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海报及图引,大力普及我市垃圾分类知识。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各县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在我市县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公交车站、公共场所安装广告横幅和专栏320多个城乡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通过全方位、多层面的宣传,有力地提升了我市市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完善环卫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垃圾处置场建设。一是设置垃圾分类桶。去年来,我局组织各县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在我市县区范围内各居民住宅小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按照垃圾分类装置要求设置了分类垃圾桶,并按规范设置相应标签引导广大群众实施垃圾分类。二是加强垃圾运转力度。我局积极组织各县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加大了对我市建筑、生活垃圾运转承包单位的指导、督促,加快我市建筑、生活垃圾的运转力度,避免产生因垃圾清运不及时、不到位发生垃圾堆放源二次污染现象。三是扎实推进我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我局积极与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推进我市中长期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现江东新区桂林村17万平方米用地的建筑垃圾余泥渣土消纳场已开工建设,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将消纳场建设成环保建材厂,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建筑垃圾受纳能力不足问题。四是推动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我市终端处理热力发电厂和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力度,解决我市垃圾终端处置能力不足问题。
(二)车辆停放秩序方面
1.狠抓源头管理,认真做好宣传引导。我局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等通过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在新闻媒体建立曝光台、在绿化带及人群密集区域设置提示牌等形式,广泛宣传机动车停放的标准要求,积极引导市民树立文明停车意识,养成文明停车习惯。同时,在消防通道处设立禁止停车的警示标志,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规范文明停车。
2.加大公共交通停放设施建设。以“合理布局、规范停放、方便市民”为原则,充分考虑我市广大人民群众需求,规划设置停车泊位,扩展车辆停放空间。同时,我局还积极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目前老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选址工作已基本完成,接下来即将开工建设,在建设完成后从而有效缓解我市城区车辆公共停放资源不足的问题。
3.大力开展交通秩序执法。今年来,结合我市创文工作,我局组织各县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车辆停放秩序整治行动,对擅自在公共停车位设置障碍物、私设停车位和停车锁以及占用公共道路和人行道从事维修工作的现象开展专项治理。截至目前,我市各县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共铲除擅自在公共巷道设置的停车位78处,没收在公共停车位放置的雪糕筒248个,拆除擅自在人行道等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地锁220多个,有力地打击了我市车辆停放秩序乱象,切实维护我市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营造了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三、下一步打算和做法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局认为非常可行。同时,您的建议也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对标,狠抓落实,加大宣传引导和巡查监管力度,积极采用多措施、多途径做好我市城乡环境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工作。
(一)加大宣传引导,加强法制保障。加强向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的请示汇报,加快推进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建筑垃圾分类的法制体系建设,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法制约束能力,从而为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同时,继续组织各县区城管执法部门牵头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政务网站、户外滚动广告屏等多方式、多领域地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邀请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赢取广大市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切实形成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而在思想源头上提升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积极主动谋划,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向市委、市政府申请落实我市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加大我市环卫基础设施和设备购置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受纳场所建设,并制定我市餐厨垃圾和建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从终端处理上解决我市垃圾处理终端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持续加大我市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对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人流量较大的地段增设垃圾收集设备,加大清运力度。同时,加强各县区政府的协调联动,加强对各县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以示范样板项目为抓手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从而全面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成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建设宜居社区工作的部署要求,抓重点,突难点,加强对我市垃圾堆放和车辆停放管理秩序的日常巡查监管,采用日常巡查治理和专项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加大对我市乱丢垃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以及占用人行道从事维修工作、车辆乱停放、私划停车位、私设停车锁等行为的打击治理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宗,教育一片,震动一方,扩大社会影响,推动我市城乡环境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我市城乡综合环境卫生和车辆停放秩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