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
经研究,我局就叶少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噪音污染治理办法的建议》(第20200092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利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法,运用法律法规,提升法治素养。下步,我局将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开展噪音污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及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并行。将噪音污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年度学法普法工作计划,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专题学习,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主动学、示范学。组织好局机关领导干部参与网上学法考试,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知识培训。
二、提高广大市民法律素质。结合每年宪法宣传周、学法普法活动等节点,积极宣传城市管理方面关于噪音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通过现场答疑、有奖竞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多方位向广大群众“零距离”宣传噪音污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更接地气感受有关法律内容,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扩大拓展普法宣传阵地提实效。噪音污染治理有关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局将积极配合宣传、普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商业广场LED电子显示屏、主次干道路灯道旗、公交站台宣传栏等载体的运用,积极扩大拓宽法治宣传阵地,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