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新区管委会:
市人大代表谭台哲同志提交的《关于加快科技融湾共建湾区网河源节点和河源数字经济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议》(第202000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人大代表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根据《河源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河府〔2019〕63号)精神,在科技融湾共建湾区网河源节点和河源数字经济技术创新中心工作上,我市可以但不限于在以下几方面给予科技奖补政策支持:
一、支持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强化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引进力度,提高企业人才的贡献补助,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机构人才联合组建团队开展计划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吸引或柔性吸引粤港澳大湾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到我市创新创业。相应的科技奖补政策有:1.对入选省“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按照省补助金额的50%进行配套;2.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或年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三年内给予薪酬贡献奖励:工资薪金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且正常纳税的高管人员、技术人员,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量的50%给予奖补,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二、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技术创新平台组建以及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促进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加快我市创新平台的建设。相应的科技奖补政策有:对新认定为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支持;对获得省考核优秀并获得省事后补助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市按照省补助金额的20%进行配套,单个机构最高100万元。
三、支持技术型企业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购置用于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促进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相应的科技奖补政策有: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研发费用(企业研发费用依据上年度税务部门税务部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确认的企业研发费用数额)按25%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社会组织、企业等第三方机构利用科技成果在我市实施智慧城市、智慧校园、智慧社区和远程医疗等项目给予支持,培育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激励成果转移转化活动,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相应的科技奖补政策有:社会组织、企业等第三方机构利用科技成果在我市实施智慧城市、智慧校园、智慧社区和远程医疗等项目的,按技术合同中买方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总额最高100万元。
以上意见,仅供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朱义奔,联系电话:3389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