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11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源府办案〔2018〕4号
市教育局:
关于游玉文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源城区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105号)相关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实际,2016年4月我区全部完成了教育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并于同年8月份完成了首次人员聘用工作,后因扩大招生各学校教师岗位进行了增编调整,于2016年12月对各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进行了重新调整,并于2017年5月完成了全部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目前我区各学校共设置专业技术岗专业技术岗正高4级岗位18个;副高5级80个、6级168个、7级191个;中级8级469个、9级627个、10级466个;初级809个。但在实际人员聘用工作中,因教育事业单位未完善相关的竞聘上岗工作机制,造成将专业技术岗高级的人员全聘在7级,将中级的人员全聘在10级,未能按工作机制产生5级、6级或7级、8级的拟聘人选,所以源城区在审核教育人员岗位聘用材料时暂按用人单位意见将符合条件人员聘在相应岗位。
对此工作我区目前尚未落实到位,建议市教育局出台相关人员竞争聘岗相关指导意见或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区教育部门完善相关竞争聘岗工作机制。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