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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800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7-03 16:13: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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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卫计案函〔2018〕15号


袁德祥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改革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力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问题是当前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我局一直关注的问题。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实施卫生强省战略,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发展,省、市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逐年增加,有力地保障了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发展。但与卫生强省、卫生强市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县区财政对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不足,保障力度不大,7个县区中除源城区、和平县、江东新区财政按照一类事业单位全额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其他4个县仍是定额补助,大部分县区未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积极性未得到充分发挥。对此,我局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一是以推进卫生强省和卫生强市为契机,加强与各县区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是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市卫计局组织开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专项调研活动,深入调研,听取基层的意见,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报市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实行局领导分工联系制度,加强对各县区落实卫生强市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县区落实卫生强市措施。

我局将推广和平县的做法,引导各县区建立财政投入有保障、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功能发挥充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有效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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