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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6-22 16:26:3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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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人社函〔2018〕329号


许建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商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落实问题。近年来,省、市政府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的发展,出台了《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壮大,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落实省政府要求,加强行业发展的指导,使我市家庭服务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企业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宽,服务内容越来越精细,服务的水平不断提升。到2017年止全市共有家庭服务企业(单位)42家。其中:家政服务类39家,其他业态7家,企业性质为个体户、有限责任公司或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总数为7440人,2017年发放从事家政服务个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金额4.3万元;发放企业社保和岗位补贴金额23.5万元。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家庭服务业人员素质,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全年累计培训计家政服务就业技能1925人,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1925人,实现就业1350人,技能培训专项补贴308万元。为引导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我市根据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安排规模较大、制度健全、管理完善、机制灵活、用工量大的安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宝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加全省评比活动,被评为全省家庭服务业“百户十强”企业,在市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中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品牌效应,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数据库问题。目前,我市已

启用就业失业登记系统,所有劳动者就业后都可以到各级就业中心登记就业情况。但是由于我市家政服务企业普遍是中介行政,不是员工制企业,所以基本没有进行就业登记。建议充分发挥河源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的信息平台作用,牵头成立河源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将所有家政服务企业纳入协会,并将所有员工信息录入家政信息平台,形成数据库。

三、关于招聘问题。我局每年都组织开展超过300场招聘会,欢迎各类家政服务企业进场招聘,如果家政服务企业数量多,招聘人数多的话还可以开设家政服务企业招聘专场。

四、关于社保补贴问题。目前省人社厅准备出台员工制家政服务社会保险补贴试点制度。有条件的地市可开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试点。对经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不超过其为所招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待省人社厅文件正式出台后,我市将积极争取在河源市首先进行试点。另外,省人社厅将会建设认定一批省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每个给予不超过30万元建设补助。建议河源市家政网络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相应工作,做好准备,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我局将会向省人社厅积极申报争取示范基地补贴。

五、关于家政服务公益信息平台运营经费问题。为充分发挥河源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作用,为市民、企业提供更好的供需对接服务,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建议财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业企业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家政服务的部分业务,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在促进就业和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家政服务业扶持,对家政网络服务中心公益平台每年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确保中心能够正常运营和维护。

六、关于购买社会服务问题。我局一向重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近两年每年拨付20多万元给河源市家政信息平台用于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

七、关于规范行业乱象问题。依托家政网络服务中心制定统一行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对“月嫂”等实施分级收费,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结合等家政服务新业态,加快信息流通,提升行业效率。

八、关于开展行业参照家政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分等定级,促进经营者规范化经营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局将逐步完善行业协会组织机构,推动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专职化,促进行业协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积极培育我市家政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协调、维权、规范和指导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在行业标准制定、行业交流、人才培训、行业自律等方面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做好行业统计调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引导行业协会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分等定级、行业质量规范服务标准、职业道德准则、企业诚信建设等各项自律性行业规范,促进经营者规范化经营。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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