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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水务局关于对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09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7-04 11:56:21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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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水函 〔2018〕151号

陈淑琼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小河、小溪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意见,结合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答复如下:

一、中小河流治理情况

根据《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山区中小河流治理主要是针对山区五市流域面积在50km23000km2的中小河流(个别流经重要保护区的小于50km2的中小河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以防灾减灾、岸固河畅、自然生态、安全经济、长效管护的治理原则,以流域为单位,重点解决河道行洪通畅,提高流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我市集雨面积在50km23000km2的河道有111条(不含东江干流),约1673.8公里的河道长度纳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的规划治理范围,总投资33.58亿元。2015年启动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市共投入资金25.39亿元,累计治理了113宗中小河流(202个治理河段),累计约1323.76公里,使主要乡镇、重要村庄防洪标准达到10年—20年一遇,彻底改变了山区河流防御标准低,甚至是不设防的窘况。据统计,在2016年强台风“海马”带来强降雨中,全市7个县(区)92个乡镇,11.19万人受灾。与2013年“8.16”洪灾相比,一样雨情、两样灾情。全市受灾人口下降71.6%,受灾农作物面积下降43.1%、倒塌房屋数量下降87.7%、转移人口下降85.5%、人员伤亡数量下降95.7%、经济损失下降74.9%(直接经济损失2.49亿元)。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我市将继续加强中小河流治理,2018年计划完成治理项目15宗,32个治理河段,其中集雨面积50km2以下的治理河段有20个,截至618日,15宗项目已完成市级初设批复,东源县4宗、紫金2宗、和龙川3宗正进行施工挂网招标。按照《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我市于今年3月底上报了2019年中小河流项目清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上报的项目中包括了东源县的船塘河其他一级支流礤娥水、曾田河支流石湖水、上坑水等流域面积小于50km210个治理河段。

我市境内农村小河小溪数量众多,涉及地域面积宽广,治理任务艰巨,短期之内难见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全市河流742条(不含东江干流),其中流域面积50km2以下的河流631条。根据实际情况,我市将部分流经重要保护区的50km2以下的小河流共102条支流纳入山区中小河流治理范围,其中20152017年已完成治理72条,2018年和2019年计划治理30条。通过近几年对中小河流的治理,我市中小河流治理的防灾减灾效益得到了大幅提升,同时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但是无法一时全面解决您们提出的小河小溪老化失修,对农田失去灌溉功能的问题。

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开展情况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是山塘、堤围、水陂、泵站、渠道等五小工程的修复与加固。我市自2009年以来,分别向国家和省级部门争取了5个中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1个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6个省级农田水利建设示范镇、2个省级节水灌溉试点等项目,以上项目项目总投资框算4.4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32亿元。中小型灌区改造工程主要是针对上规模的1000亩以上灌区的渠道及配套设施的加固改造。我市共有万亩以上中型灌区23宗、千亩以上小型灌区567宗。我市积极向省水利厅争取了1宗中型灌区、66宗小型灌区的改造加固试点工程,工程总投资2.28亿元,其中省级补助1.7亿元,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毕。

通过近年来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逐步改善了农村水利设施落后的现状,解决了部分农田灌溉问题。但是根据《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规划(2011-2020年)》和《广东省山区小型灌区改造规划(2011-2020)》,主要是针对上规模的1000亩以上灌区的渠道及配套设施的加固改造,且2013年后广东省水利投资政策发生了变化,除了水利示范县(东源县、紫金县(含江东新区))外,全省中小型灌区改造工作全部暂停安排省补助资金,实际我市其他4个县区剩下的310宗(中型16宗,小型294宗)中小型灌区改造工作已经停止实施。我市是贫困山区市,水利部门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主要靠省级项目安排和上级补助资金实施,市县没有相对固定资金安排。同时,小河小溪治理未专项纳入省、市“十二五”和“十三五”水发展规划,上级安排项目和资金有限,全面治理农村小河小溪,资金缺口较大。

目前,省水利厅正在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水利治理规划,您们提出加强农村小河、小溪综合治理问题将于规划批复后一并实施。下一步,为更好的加强农村小河小溪治理,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理顺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建立部门主管、乡镇政府牵头、村组具体负责的农村小河小溪管护机制。推行河长负责制,每一条河流明确一名河长,河长由镇村领导担任,通过有偿与义工相结合的形式,建立农村小河小溪管护队伍,将小河小溪逐条、逐段落实管护责任人。

(二)加强水利执法。进一步加大法规宣传、行政执法和水土保持监督力度,加大对占用、损毁河道,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等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农村小河小溪有一个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三)健全考核机制。将农村小河小溪治理和日常管护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对镇政府、乡镇政府对村组的年度考核,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层层落实管护工作责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河源市水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水务局

20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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