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函 〔2018〕138号
罗中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东江(埔前段)堤坝建设和加强河道管护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我局相关科室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东江干流防洪工程建设情况。
市区防洪工程三期工程2009年11月省已对初步设计批复,批复概算1.68亿,建设防洪工程28公里(含东江干流和部分支流)其中省级补助3355万元,目前已完成东江干流约4公里及支流埔前河、万洞河建设任务。由于省级补助资金已使用完,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2017年12月20日,市水务局报送河源市河流专项建设基金使用方案至市财政局审核,资金使用及治理内容为东江干流市高新区至埔前镇干流河道约3公里(高新区管委会为项目实施主体,并承担所用基金及利息)投资约6000万元。市政府常务会议2017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我局提交河流治理专项建设资金使用方案。接下来,我局将督促高新区管委会对市区防洪工程三期工程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动工建设。
二、河道管护情况。
东江干流属省管河道,许瑞生副省长、丁红都书记分别担任省市级河长。根据《河源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堤固、景美”的目标,市河长办根据省河长办的统一部署,联合市环保局、水务局在4月26日印发了《河源市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区、各单位把开展“清漂”行动作为当前河长制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属地管理、就地打捞,科学清运、妥善处置”的要求,统一开展辖区内河流整治工作。截止到6月5日,全市清漂行动共出动人员31077人次,投入挖掘机、铲车、运输车辆、船只等设备3040台(艘),投入资金1572.78万元,打捞漂浮物18201.76吨,清理河长3555.07公里。通过此次“清漂”行动,我市河道管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河流水面未见成片漂浮物,河道环境明显改善,取得了预期效果。
为加强全省河道管护工作,省河长制办公室日前发布《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征求<广东省河长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计划对全省河道建后管护工作进行考核,对我省河湖管护、河长制专项行动和河长制基础等基础工作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以“奖先促后、集中投入”的原则加大对河长制工作的投入,努力使我省河长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另外,源城区作为我市河长制工作试点,市河长办积极向上级申报中央补助资金305万元,支持源城区开展水库及堤防维修养护工作。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大河道管护工作,一是建立通力协作的长效机制。各单位和县区密切配合,加强互动,健全问题排查、定期通报和工作会商等工作机制,既加强属地管理,又着眼全市大局。每年6月份、9月份统一组织开展集中“清漂”行动,形成条块密切配合、全市整体联动的“清漂”长效体系。二是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管机制。各级河长办将组织对各地河道管护工作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要严肃问责。三是建立公众参与的协作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河道整治现场,提出工作建议。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将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落实专门队伍负责水面日常保洁,投入专项资金,建立水域保洁长效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河源市水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水务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