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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6-20 17:49:01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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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游玉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建议》(案号20180110)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源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河人社发〔201663号)通知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印发了《龙川县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龙人社发〔201627号),积极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职称评聘相结合的要求,在市县人社部门的安排和指导下,我县74所学校(含教育局教研室)于2016425日完成岗位设置工作,根据岗位设置的情况,820日完成全县73所学校(除教师进修学校)空岗使用申请的核准工作,并顺利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完成省市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关于岗位聘用方面,我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实现全部聘用,因市、县没有统一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改革相关工作,目前均聘任在相应层级的最低等级,不存在高职低聘的情况。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龙川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人社发﹝20187号)精神,结合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岗位聘任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专此答复。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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