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财法函〔2018〕68号
尊敬的李文东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南湖中路城市道路建设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源城区南湖中路至书房前段的改造工作,源城区政府将该项目纳入《市区建成区2016年城市提质扩容实施方案》,工程估算2200万元。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6〕51号)—《关于市区建成区提质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的纪要》的精神,明确《市区建成区2016年城市提质扩容实施方案》中的“市区34条市政道路、排水排污项目投资预算9590万元,市、区两级各承担50%”,南湖中路至书房前段的改造工程,据了解,该工程起点河源大道,终点滨江大道,全长约1200米,规划宽度28米,源城区政府目前已完成立项、环评等相关手续,正进行预算评审,并列入2018年市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2018年内动工建设。
资金拨付方面,市级财政应承担的市区建成区提质扩容资金拨付情况:2014—2016年,源城区政府向市政府分别报送了源府〔2014〕20号、〔2015〕24号、〔2016〕9号三个市区建成区提质扩容实施方案,共拟实施项目155个,投资总额46996.5万元,其中市级负担24580万元(2014年度项目10000万元、2015年度项目3080万元、2016年度项目11500万元)。至目前市财政已拨付源城区财政15129万元,2014—2015年市级应承担资金共计13080万元,在源城区没能全面实施完成2014—2015年拟实施项目的情况下,市财政积极筹集资金予以全力支持,足额拨付了市级应承担的资金;已拨付2016年拟实施的项目资金2049万元。源城区政府虽没有报送2016年度拟实施项目的实施情况,但市财政还是在财力极其有限的情况下调剂资金拨付源城区财政。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源城区政府尽快实施3个方案中拟实施的没开工项目,加快工程进度,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完成市区建成区提质扩容建设改造,我局将视工程进度及工程结算情况作出2016年城市提质扩容实施项目市级未付资金的安排。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