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106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河财法函〔2018〕35号
市环保局:
现就陈胜兴代表提出《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医疗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建议》(第20180106号),涉及由我局协办的事项,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感谢陈胜兴代表对我市卫生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正如来文所述,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交叉感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目前,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率低,多少私自填埋、焚烧或丢弃,造成很大的环境安全隐患。因此,规范化处理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以及其他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刻不容缓。
因此,我们建议由卫计部门牵头组织调查我市各地医疗垃圾处理情况,摸清底细,会同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提出医疗垃圾规范化处理要求和可行性执行规章制度,测算处理费用,拟定合理的费用分摊比例,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及医疗机构的支出范畴,确保有章可依,有能力处置。对于不按规定和要求私自处理医疗废物的单位和责任主体进行严肃处理。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