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048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河财法函〔2018〕26号
市文联:
现就詹晓南代表提出《关于推进“广东省新农村少儿舞蹈室”制度化的建议》(第20180048号),涉及由我局协办的事项,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在各乡镇学校均设立“新农村少儿舞蹈教室”,建立一支百人舞蹈义工教练队伍等问题,建议由市文联会同教育局、文广新局、财政局等部门制定指导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执行。
二、关于将三年万人培训计划的经费列入市县(专项)财政预算的问题,建议由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拟订培训计划经费保障方案,在经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执行。
三、关于为“新农村少儿舞蹈教室”配备专用中巴车的问题,建议由使用单位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经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配备。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