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012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河财法函〔2018〕27号
市教育局:
现就王秋颖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第20180012号),涉及由我局协办的事项,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组织开展教师全员专业发展培训问题。市财政每年财政年初预算已安排有500万元师资培训费,由市教育局作出方案后分配使用,专项用于各项教师培训项目对口支出。另省财政每年也有下达对此类师资培训的专项资助资金,用于提升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等支出,以2017年为例,省财政共下达三次“强师工程”专项资金(分别为粤财教〔2017〕39号、粤财教〔2017〕45号、粤财教〔2017〕56号),共815万元。
二、关于完善教师荣誉制度,打造年度教师的问题。我市曾经组织开展评选“首席教师”、“年度教师”、“三名工程教师”、“先进教师”、“优秀教师”等教师评选活动,市财政也相应有安排了项目资金支出。对优秀教师作出了表彰及奖励。
三、对于绩效工资制度的改革问题,现有教育办学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议应由各县区教育局开展一次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后审定后,出台相关改革方案,制定绩效考评制度。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