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084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河财法函〔2018〕24号
市教育局:
现就叶少坤代表提出《关于提高班主任岗位补贴标准的建议》(第20180084号),涉及由我局协办的事项,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班主任津贴属于绩效工资的范畴,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根据要求给予设置,根据绩效考评方案把班主任津贴列入重点考量。由于班主任岗位津贴主要来源在绩效工资资金,目前财政部门暂无绩效工资外的班主任津贴等资金安排。
二、现根据“以县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建议县区结合各属地实际情况以及财政的可支配财力等情况对各地班主任的岗位津贴确定补贴标准调整提高,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调整执行。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