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08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河财法函〔2018〕22号
尊敬的黄翠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市委改革办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市区财政体制,市财政局于3月份成立了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市与源城区市高新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河财预〔2018〕25号);初步清理出市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清单,提出了市区共担财政事权的初步调整意见清单。
5月份,根据改革工作方案,由市财政局、源城区财政局、市高新区财政局联合组成两个调研组,分赴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潮州、汕头等兄弟市调研,并在市直相关部门展开了调研,摸清了基本情况。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综合源城区、市高新区和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在此基础上,调整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我们争取在年底前完成此项改革,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