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094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河财法函〔2018〕16号
市水务局:
现就陈淑琼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小河、小溪综合治理的建议》(第20180094号),涉及由我局协办的事项,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工作,2015年2月6日,我市根据省委办公厅粤委办会记〔2015〕2号精神,印发了《落实胡春华同志关于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指示精神的通知》(河委办发电〔2015〕13号),按照三年完成70%,五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的总目标,明确了治理标准、分解了责任。2015-2017年,我市累计投入资金15.05亿元,治理山区中小河流长度830.95公里。
另外,目前我市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一河一策”方案,将继续加大对小河流治理的投入,优化顶层设计,加强规划引导,促进农村小河小溪治理工作长远发展。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