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源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8002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河农函〔2018〕265号
市扶贫办:
现就何小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结合精准扶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的建议》(第20180029)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是严格项目立项。项目选择优先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群众反映的急需解决的难点、热点如供水、道路交通、卫生医疗等问题。具体操作是由村一级选择需建设的项目进行申报,然后由镇一级进行把关筛选,由县一级审核批准,报市一级备案。
二是严格项目管理。建立乡村建设项目管理机制,出台乡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确保项目合理规划、从容建设,不盲目上进度、赶工期。依法完善招投标制度,除村自行组织实施的小微项目外,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建立健全快批快审绿色通道,依法依规简化乡村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凡涉及省级以下收费项目,按权限尽量减免。同时强化施工科学管理,完善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
三是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简化使用流程,加大审计和监管力度,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市、县(市、区)巡察的重要内容,严禁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确保资金按规定用到项目上。
河源市农业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