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0年12月31日

首页> 政务公开> 规划计划> 历次五年规划(计划)> “十一五”规划
河源市建设文化河源规划纲要(2011—2020年)
发布日期:2010-10-20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默认】 分享


随着国际、国内文化竞争的日益激烈和文化与经济的加速融合发展,文化建设在凝聚民族精神、提升公民素养、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今后10年,是河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文化崛起的重要阶段。为全面推进文化建设,根据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部署,结合河源实际,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所指的文化建设,主要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建设、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新兴媒体和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教育、科技、体育、旅游、卫生等另制订专项规划,不纳入本纲要规划之列。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省的总体部署,遵循“文化遗产是根源,文化设施是根基,文化人才是根本”的文化发展理念,以提高全社会文化素养为目的,以打造客家古邑文化品牌为重点,着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大力加强文化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加快推进文化体制创新,努力繁荣文化艺术创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塑造与河源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形象,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为河源争当全省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方针原则。

1.坚持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相协调。把文化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来抓,使文化与经济相互促进、同步增长、协调发展,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

2.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兼顾。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维护和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3.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统一。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建设管理体制,充分激发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努力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

4.坚持文化建设与城乡规划建设相融合。把城市功能、城市环境与城市文化形象有机统一起来,将客家古邑文化元素物化到城乡规划建设之中,展示客家古邑文化深厚底蕴和丰富内涵,提升城乡文化品位。

5.坚持继承借鉴和发展创新相并重。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和借鉴先进地区文化建设的经验和成果,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促进客家古邑文化不断发展繁荣。

6.坚持立足当前与长远发展相结合。既要立足当前,夯实基础,又要着眼长远,抓好规划。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具有客家风情、岭南风格、河源特色的现代文化体系,争当弘扬客家文化的排头兵,文化在综合实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树立起河源文化事业长足发展、文化产业特色明显、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文化氛围更加浓郁、社会文明和谐的文化形象。

——文化素养明显提升。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培育河源人文精神,建设文明和谐新河源。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建立起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区、县城建成“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建成“十里文化圈”。

——文学艺术繁荣发展。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力争推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

——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开发。保护并开发一批文物古迹、名人和革命纪念场馆、古村落古民居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使我市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经济价值、教育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文化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客家古邑特色的文化产业,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产业。

——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微观运行机制。

二、大力实施文化河源建设“八大工程”

(一)实施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工程。

1.培育新时期河源人文精神。

大力培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灵魂、以客家古邑文化为特质的新时期河源人文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大力弘扬客家人“勤劳质朴、热情好客、团结互助、和睦敦厚、崇文重教、讲礼重仪”的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力开展“书香河源”全民读书活动,实施科学知识普及工程,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养。

2.建设文明和谐家园。

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力争在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到2015年,全市文明村镇创建覆盖面达到75%以上,文明窗口行业创建覆盖面达到90%以上,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实施“清、和、美”工程,开展“生态文明”、“低碳生活”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生态文明村镇创建覆盖面达到50%以上,争取到2020年生态文明村镇创建覆盖面达到70%以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关心残疾人、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等活动,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

3.推进社科理论的研究普及。

积极开展哲学社科理论学术研究,争取每年推出一批有影响的社科成果。重点抓好与省社科院共建的科学发展研究(河源)基地建设,加强河源科学发展课题研究。深入开展客家古邑文化研究,发挥党史办公室、地方志办公室、社科联和客家古邑文化研究会等的作用,加强与各地文化研究机构的联系交流,努力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创新、有影响的研究成果。认真抓好哲学社会科学的普及和运用,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启民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县(区)社科联机构,建立河源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中青年理论专家库,鼓励扶持发展一批具有客家古邑特色的社会科学学术社团。

4.提高全民文化艺术素养。

积极办好客家文化旅游节、忠信花灯节,打响客家古邑文化品牌,展示客家古邑人文风采,弘扬客家古邑人文精神。大力推进广场文化和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家庭文化,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让文化融入城乡百姓生活。实施国民艺术教育普及工程,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学艺术普及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文艺演出、艺术讲座和文艺创作辅导,提高群众的文学艺术欣赏水平。各级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文化艺术素质教育,开设专门课程,组织学生每周参加一次以上的文艺活动,加强文化艺术熏陶。建立政府补贴向社会提供低价文化产品机制,采取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等形式,努力引导和培育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意识和文化消费市场,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中的比重。

(二)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建设重大标志性文化设施。

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代表河源文化形象的重大文化设施项目。抓紧推进客家文化公园、东江文化公园、恐龙文化公园和河源文化艺术中心(含歌剧院、音乐厅、电影厅、展览馆、河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市图书馆、客家博物馆的规划建设;加快完善和提升市恐龙博物馆、市群众艺术馆、叶绿野美术馆、市青少年宫、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河源文化广场等的功能设施。各县区要根据当地文化优势和文化需求,建设和完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艺术中心等重点文化工程项目。

2.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逐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13年,尚未建成行政村(社区)文化室的要如期完成。到2015年,县区及乡镇要建有户外文体广场,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设施全部达标;每个县(区)至少有1座多功能综合影剧院和数字电影厅,每个乡镇至少有1套以上数字电影放映机,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以上。到2020年,市、县(区)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整合乡镇教育、体育、科技资源,组建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省二级站以上标准,其中18个中心镇综合文化站达到一级站标准。行政村(社区)按照“五有”标准建设文化设施,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按常住人口计算,不含室外文化设施面积)达到省要求的1200平方米;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和“农家书屋”覆盖到每个乡镇和行政村;广播电视全面实现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建立省、市两级财政保障机制,从2011年起,全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次以上公益电影,有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逐步建立固定的电影放映点。到2015年,实现全市人均拥有1.2册以上公共藏书。建设“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等覆盖全市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多渠道向基层配送文化资源。市、县(区)工业园要建设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文体广场等设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职工书屋、俱乐部、职工之家等文化设施,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3.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进一步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进行文化鉴赏、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电影、上互联网、参与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需求,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建立起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充裕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大力推进居民住宅区的文化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住宅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设施。整合文化设施资源,提高文化系统、机关、学校、企业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场馆的管理,提升公共文化场馆管理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大型公共文化场馆和后勤服务社会化,推动经营性文化场馆实行连锁经营和联盟合作,在大型商贸中心规划电影院,引进大型电影经营连锁集团进行电影院线经营。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所)等公共文化场馆全面免费开放,扩大美术馆、科技馆、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免费服务项目。发展公共文化服务辅助队伍,鼓励和支持成立各类民间文化社团,组建全市文化志愿者队伍。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