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源市供销合作联社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源市供销合作联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源市供销合作联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和全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联社的深化改革工作。
(二)经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或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救灾储备任务;负责对烟花爆竹的归口经营和安全管理。
(三)维护全市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关系,对下级社进行系统指导、协调、服务。
(四)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做好对外经贸技术合作、城乡物资交流,引导和带动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利用供销合作社人才、网络、设施等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农业系列化服务,引领农民进入市场。
(五)代表全市供销社参与国际国内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关活动。
(六)行使本级集体资产(包括所属企事业单位财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权,管理直属企业和社有资产。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联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增加职责
(一)规划制定全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救灾储备任务;
(三)利用供销合作社人才、网络、设施等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社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内设机构共4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合作指导科、综合业务科。
人员构成情况:市供销社共有事业编制14名,核定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其中:核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14名,核定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核拨事业单位编制0名,核补事业编制0名,自筹事业编制0名。实有在职14人、离退休人员17人。聘请保安人员2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23.5万元,比上年增加36.85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支出预算723.5万元,比上年增加36.85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万元,与去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减少会议、考察、外访等一般性公务活动的安排,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去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减少会议、考察、外访等一般性公务活动的安排;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去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减少会议、考察、外访等一般性公务活动的安排。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72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其中:办公费4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5万元,日常维修费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7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3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716.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均在本单位使用,资产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占有使用车辆1辆。资产变动情况为:2017年按照公车改革要求,依据财政部门批复对拍卖1辆公务车23.8万元进行下账账务处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单位的主要工作目标有: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认真落实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如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规范基层社建设,积极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加快推进我市“农超对接”工作,发挥“农超对接”独特优势,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源市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2月7日
信息来源: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