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财政预决算>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2018
2018年河源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2-08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默认】 分享


第一部分河源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河源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源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订有关法规、规章和实施方法,并组织协调实施。

二是负责组织编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村)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责任管理目标,并组织协调实施。

三是组织、协调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央省驻河源各单位有计划地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并负责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四是组织、协调市区除“四害”工作,指导全市除“四害”工作,有效降低鼠、蝇、蚊、蟑螂密度。组织、指导农村改厕工作,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五是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灾情、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

六是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为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组织城乡卫生检查和进行卫生效果评价。

七是指导、检查全民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宣传卫生知识,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

八是指导、督促、检查市区城市卫生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

九是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河源市健康教育所、河源市病媒控制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1.办机关内设科室共3个,分别是综合科、监督检查科、社会卫生管理科

2.人员构成情况

办机关共有编制9,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人员3人。
下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3名,其中:核拨事业单位编制5人,核补事业单位编制8人。退休人员共1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河源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部门预算收入67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0万元,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拨款318.25万元。比上年增加351.21万元,增长108%,增加的原因主要2018年河源市病媒控制中心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统计范围,为非税收入征收计划318.25万元支出预算67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6.34万元,占总支出的37%,比上年增加76.48万元,增长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63万元,公用经费31.3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35万元。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预算427.25万元,占总支出的63%,比上年增加337.25万元,增长3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口径变化,2018年河源市病媒控制中心支出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统计范围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5万元,比上年减少2.1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河源市健康教育所公务车辆改革,减少了一辆车辆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河源市健康教育所公务车辆改革,减少了一辆车辆费用;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 2018年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年,上级安排的考核较多。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15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1%,无明显变化。其中:办公费3.0万元、水电费2.3万元邮电费0.9万元、物业管理费1.44万元差旅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5万元、会议费2.16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下属单位河源市健康教育所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河源市病媒控制中心为财政核补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持平。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91.53万,分布构成情况为:通用设备6976.73万元其中车辆2(均为一般公务用车)37.15万专用设备1件0.96万元家具用具5913.84万。资产变动情况为:相比上年,本年度减少公车改革车辆2辆23.68万元;报废一批办公家具类16.42万(原因为资产破损无法使用到期报废);添置了办公设备,有台式计算机3台,便携式计算机1台,共计2.83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主要绩效目标项目主要有:爱国卫生宣传、全市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市区公共场所除四害工作、农村改厕工作、市区爱国卫生先进、模范单位指导检查评比工作、维护“防蚊闸”“毒鼠屋”和明沟覆盖、健康城市健康镇(县城)建设工作、创建健康村、社区、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市区控制吸烟专项(宣传)、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健康教育所宣传栏资料印刷制作工作本部门为更好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创建一批国家、省、市级卫生镇、市;创建一批爱国卫生先进模范单位以及健康细胞;提高卫生厕所覆盖率;创建一批各级无烟单位;控制“四害”密度;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卫生健康意识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与上年保持不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务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明细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六)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七)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八)事业收入:指事业本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本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

河源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信息来源:爱卫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