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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源市灯塔盆地管委会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2-08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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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

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8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8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 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8概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直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181号)规定,现将我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方针政策。

(二)是研究提出园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展方向,负责编制示范区改革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是研究提出加快推进示范区改革与建设的措施。

(四)是组织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负责示范区内农业项目管理和指导,对入区企业和项目在立项、规划评审、报建以及办理工商、税务、土地、环保、公安、消防、劳动用工等事务方面提供服务。

(五)是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区落实国家、省和市下达示范区的各项改革和建设工作任务。

(六)是负责示范区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抓好工程质量监督。

(七)是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市灯塔盆地管委会内设综合科、经营管理科、用地科、企业服务科、农技创新科、财务科6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27名,后勤人员编制数2名,设机构领导职数4



第二部分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情况表.XLS

第三部分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市灯塔盆地管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976.52万元,比上年增加75.17万元,增长8.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5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59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纳入预算人员增加,招商引资、土地流转工作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进一步开展。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976.5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386.52万元,占总支出的39.58%,比上年增加66.42万元,增长20.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6万元,公用经费76.2万元。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纳入预算人员增加,在公用经费、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方面费用有所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590万元,占总支出的60.42%,比上年增加8.75万元,增长1.51%。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土地流转工作任务加重。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市灯塔盆地管委会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汇总预算12万元,比2017年减少3万元。其中: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维护费、年审费等运行维护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未作预算安排,比2017年减少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务车辆改革,公务用车比2017年减少了一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0万元,全为项目支出。包括2018年度灯塔盆地国家农业示范区建设经费500万元、宣传工作经费25万元、招商引资经费35万元、灯塔盆地示范区2018年度项目验收评审工作经费20万元及示范区农村土地征用和流转工作经费1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预算中未有政府采购项目。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主要工作目标:1、抓好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不断增强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后劲和活力,加快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工作,为示范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撑保障。2、完成灯塔盆地示范区核心区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体项目、示范区生物资源循环利用处理中心项目、示范区核心区干线公路项目的征地工作,同时,做好土地储备工作,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3、加大灯塔盆地示范区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示范区“方向标”的作用,做好现代农业的示范引领,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更好地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和工作创新中的作用。4、依托示范区内的优势资源、优势产业、园区平台,强化产业招商、突出专业招商、狠抓园区招商,扩大引资总量,促进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推动示范区内经济迈上新台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市级部门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必须发生且属于自身使用的专项性业务工作经费。包括:会议、培训类项目,课题调研、科研类项目;信息化运转类项目;宣传活动类项目;执法办案类项目等。运转性项目支出一般列入部门预算管理。

信息来源:河源市灯塔盆地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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