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做好归侨、侨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二是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和智力服务,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来我市投资兴业服务。
三是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负责反映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和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代表人选,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
四是参与调查研究海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参与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五是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参与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负责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
六是负责与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开展对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协助河源籍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成立爱国社团组织并开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七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文化、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和推动海外华文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客家文化。
八是负责开展各类为侨服务工作,提高归侨、侨眷综合素质,帮助贫困归侨侨眷、港澳台眷属发展生产;协助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在国内兴办科教文卫体和其他的社会公益事业。
九是指导县区侨联开展工作;加强侨联组织建设,加强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办好侨联所属企事业。
十是承办市委和上级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河源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会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内设机构共3个,分别是:办公室、宣传联络科、经济维权科。本级机关共有事业编制9名,其中:核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8名,工勤人员1名。离退休人员共8人。(注:2016年底,根据市委安排,1名正处级军转干部到我单位任副主席。2018年1月,本部门共有事业编制人员10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为357.61万元,比上年增加80.08万元,增长2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7.6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纳入预算人员比上年预算人员增长2人,在公用经费、公车补贴、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方面有所增长;项目经费有所增长。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357.6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284.61万元,占总支出的79.6%,比上年增加63.08万元,增长28.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32万元,公用经费2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04万元。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纳入预算人员比上年预算人员增长2人,在公用经费、公车补贴、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方面有所增长。
项目支出预算73万元,占总支出的20.4%,比上年增加17万元,增长30.4%。项目支出主要是“五个一百”系列活动13万元,编印侨联会刊3万元,港澳联谊交流8万元,海外联谊9万元,基层调研及侨情普查5万元,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和维护6万元,维护侨益3万元,新侨工作15万元,业务会议4万元,业务培训1万元,中外文化宣传6万元。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根据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大力开展“五个一百”系列活动、基层调研及侨情普查、维护侨益工作,加大对侨界群众的扶贫力度;二是把常规会议、培训工作纳入财政预算。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8.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万元,占59.5%,比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工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占16.2%,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4.5万元,占24.3%,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04万元,比上年增加11.64万元,增长54.4%。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2018年预算人数比上年预算人数增加2人,办公经费增额4.6万元;2018年的公务交通补贴9.04万元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畴,上年公务交通补贴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畴。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工会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4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4万元,其中包括货物类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58.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通用设备类、家具类,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通用设备类50件价值51.3万元、家具类48件价值7.0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单位的主要工作目标有: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大额的重点项目支出,在合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2018 年整体支出目标达到100%;对比上年“五个一百”系列活动、编印侨联会刊(新增)、港澳联谊交流、海外联谊、基层调研及侨情普查、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和维护、维护侨益、新侨工作、业务会议(新增)、业务培训(新增)、中外文化宣传等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运转性项目支出:指市级部门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必须发生且属于自身使用的专项性业务工作经费。包括:会议、培训类项目,课题调研、科研类项目;信息化运维类项目;宣传活动类项目;执法办案类项目等。运转性项目支出一般列入部门预算管理。
6.事业发展性支出:指市级部门掌握分配的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的财政资金。包括:专项资金、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等,大部分资金为补助市县支出,少量资金列入部门预算支出。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包括部分专门领域(如公共安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按照因素法分配(未指定具体使用项目)的一般性或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7.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务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明细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项目支出:指履行侨联职能,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五个一百”系列活动、编印侨联会刊(新增)、港澳联谊交流、海外联谊、基层调研及侨情普查、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和维护、维护侨益、新侨工作、业务会议(新增)、业务培训(新增)、中外文化宣传等工作。
信息来源: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