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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源市档案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2-08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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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源市档案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河源市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源市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河源市档案局(馆)是主管全市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工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我市档案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二)负责市直机关单位应进馆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三)对市直单位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档案编研、档案执法检查、档案统计等工作;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重要政务活动以及本地区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的拍摄录制采集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河源市档案局为独立一级预算单位,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监督指导科、档案管理科、声像技术科、编研科

(二)编制人员情况。根据市编委《关于市档案局增设内设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批复》(河机编[2016]77号)增加2名事业编制,市档案局共有编制16人,其中事业编制15,工勤人员1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5人,非参公事业编制0人等)。

(三)实有人员情况。本部共有编制16人,在职有14人,其中事业在职13,工勤人员1人(其中:参公事业在职13人,非参公事业在职0人等),离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32.85万元,比上年增加165.15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增加;二是档案馆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增加;支出预算832.85万元,比上年增加165.15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增加;二是档案馆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16万元,比上年增加4.4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名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及交通补贴相应增加。其中:办公费4.50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0.10万元,差旅费2.5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福利费1.00万元,日常维修费0.6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补贴9.96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账面数86216023.70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在建工程83210000元,固定资产原值2503037.34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包括通用设备1568908.34元(公务车辆一辆,原值为200582.26元)、家具用具934129.00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的主要工作目标有:数字档案馆(室)二期项目建设、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档案保管保护、档案编研宣传展览、档案馆设施设备维护、档案资料征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指导整理、声像的拍摄、采集、制作、档案接收利用、档案监督指导等一是馆藏6万卷得到更好保管保护二是在不涉密的情况下提高档案利用,为政府及机关单位提供高效的决策三是馆藏国家重点档案得到保护抢救四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指导整理五是声像的拍摄、采集、制作六是数字档案馆(室)项目建设,数字档案馆(室)的建成,便于档案的检索查询,有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河源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撑七是做好宣传、编研、展览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河源市档案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信息来源: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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